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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兵大使在联大建和融资高级别会议上的发言

2022-04-27 19:00

主席先生:

联大和安理会2005年通过双决议设立了联合国建设和平架构。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建设和平已经成为联合国系统一项重要的跨领域工作。建和基金为有关国家巩固持续和平的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世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层出不穷,建和工作所承载的期待越来越高。同时,建和工作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这次会议为探讨实现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建和融资,加强和改进整个建设和平架构提供了重要机会。中方认为:

第一,建和工作要坚持发展优先导向。可持续发展是持久和平的基础,这是支撑联合国建和架构的基本理念。要以支持有关国家实现全面发展为出发点,规划建和领域工作,明确战略目标,综合调动联合国各机构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必须承认,建和基金所支持的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还不够。建和资源应更多用于发展中国家有迫切需要的领域,比如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二,建和融资既要开源,也要节流。开源,就是要通过创新性伙伴关系,拓展多样化的建和融资渠道。要加强同国际和区域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有关国家政府和私营部门的项目合作,动员更多灵活可用的资金。节流,就是建和资源要精准投放,避免重复和浪费。在建和基金之外,一些联合国政治特派团、维和行动也都有建和授权,并通过联合国会费或维和摊款获得资金支持。建和基金所支持的项目,应该同政治特派团、维和行动已经承担的建和授权明确区分。建和基金不应该重复支持政治特派团和维和行动已经开展的工作。

第三,传统捐资方要继续承担建和融资的首要责任。发展中国家面临严峻的现实困难,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是发达国家应该承担的道义责任。建和融资模式的任何调整和创新,都不应改变根据联大和安理会决议规定的建和基金的自愿性质,也不应弱化发达国家作为主要出资方的历史责任。

第四,要在融资模式改革过程中一并考虑建和基金治理改革问题。融资问题是治理问题的一部分。我们期待建和基金增强透明度,遵守最高标准的问责和绩效要求,扩大出资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承接方对基金的发言权。建和基金的管理缺乏会员国的有效参与,使用摊款支持建和基金不符合联合国预算和财务规则。

主席先生,

中方高度重视建和工作,一直通过多双边渠道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我们向建和基金提供多批捐款。2015年设立的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向许多建和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中方期待在本次高级别会议讨论基础上,就加强建和融资、完善建和架构达成若干公平合理、务实可行的工作思路。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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