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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安理会冲突后建设和平问题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3-04-25 04:58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我感谢莫曼大使和维罗维奇大使的通报。

  过去一年,建设和平委员会继续积极履行联大和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努力帮助冲突后国家的发展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时任建和委主席孟加拉国去年9月倡议举行了建和委高级别会议,为联合国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注入了新动力。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与此同时,建设和平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在当前形势下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认真思考和妥善应对。中方愿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要把尊重当事国自主权作为建设和平的根本原则。冲突后国家对本国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当事国的主权和意愿,根据当事国政府确定的优先领域提供建设性帮助。多一些平等相待,少一些颐指气使;多一些友好协商,少一些强加于人。

  第二,要因地制宜地帮助冲突后国家制定建设和平综合战略。各国历史不同,国情迥异,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建设和平模式。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当事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需要,认真听取当事国的意见,避免生搬硬套。国际社会对此应深刻反思。

  第三,要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建设和平的主要手段。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在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进程中,往往把重点放在人权、法治、安全部门改革等问题上,但对当事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远远不够,实际投入更加有限。我们呼吁国际社会更加重视当事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向有关国家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提供援助时不应附加任何政治条件。我们也希望建和委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当事国筹集必要的资源,并协调国际社会的相关努力。

  第四,要继续努力改进建和委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支持建和委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设,积极总结经验,梳理最佳做法,同时加强同安理会、联大和经社理事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的优势,充分听取有关地区组织的意见,共同推动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取得实效。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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