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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吴剑剑在第68届联大一委关于常规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2013-10-29 05:51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常规武器问题,一贯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常规军控进程,主张在平衡处理人道主义关切和各国正当军事安全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国际法律机制,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

  主席先生,

  作为处理军控领域人道主义问题的主要法律框架,《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在解决杀伤人员地雷等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公约及其全部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中国一贯并将继续认真履行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义务,致力于加强公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在推进国内履约工作的同时,中国积极致力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事业。自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捐款、援助器材、举办扫雷技术培训项目等方式,向亚非拉地区40余国提供了总额约7000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扫雷援助,用于增强这些国家清除地雷和其他战争遗留爆炸物的能力。今年,中国先后在华为苏丹、南苏丹、老挝举办了扫雷技术培训班,将派遣技术专家组赴柬埔寨进行实地扫雷培训,还将向斯里兰卡、约旦提供地雷和集束弹药受害者援助。

  近年来,简易爆炸装置(IED)日益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子和犯罪集团制造混乱的主要工具,应引起国际社会充分重视。从维护地区和平安宁与国内稳定发展角度出发,中方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国内民用爆炸物管理,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相关讨论,愿就此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合作。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坚决反对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深切理解同情有关国家和地区对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的关切。中方一贯支持并参与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并不断加强国内管理和机制建设,为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方认为,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根源十分复杂,宜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国际社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有关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应以联合国为主渠道,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和《识别与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等现有国际文书全面、有效落实。各国应切实承担打击枪支泛滥的首要责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中国政府对军品出口一贯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不损害地区和平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的原则,不向受安理会武器禁运制裁的国家或个人提供武器。中国政府建立了包括最终用户和用途证明、出口许可证制度在内的完善的武器出口管理制度,并专门建立小武器出口记录系统。

  中国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武器贸易行为。中国积极参与了《武器贸易条约》谈判进程,对条约内容没有实质困难,目前正在研究签约问题。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妥善解决常规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做出不懈努力。

  主席先生,

  中国重视军事透明问题,致力于增进与世界各国的军事互信。近年来,中方一直向登记册提交上一年度武器转让数据,并积极参与登记册政府专家组工作,致力于增强登记册的普遍性和有效性。中方愿继续就此做出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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