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联合国会议文件 > 发言与文件 > 2015年
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第69届联大全会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的发言

2015-04-16 05:09

 

(图片:中新社 邓敏)

  主席女士:

  中方感谢你召集今天的会议。我感谢巴西常驻代表帕特里奥塔大使介绍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第八届会议报告,赞赏过去一年来帕特里奥塔大使作为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所做工作。我也祝贺瑞典常驻代表斯库格大使日前当选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祝愿他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成功。

  主席女士,

  建设和平是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领域工作的一项创举,对联合国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自2006年设立以来,总体运行良好。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厅等主要机构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联大及安理会相关决议授权,积极协调国际社会支持冲突后国家开展重建,取得显著成果。塞拉利昂、东帝汶、海地等国建设和平工作成绩斐然,赢得当事国和国际社会肯定。

  与此同时,广大会员国也在不断探索改进建设和平工作的新思路。去年底,第69届联大及安理会共同启动了建设和平体系全面审议进程。这是今年联合国工作的一件大事,有助于会员国全面总结过去十年建和工作的得失,探寻改进建和工作的有益方法。中方愿同广大会员国一道,积极参与全面审议进程,期待全面审议取得积极成果,为推动联合国更好地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发挥建设性作用。关于如何改进建设和平工作,中方有四点主张:

  第一,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在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当事国自身努力。国际社会在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时应尊重当事国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具体要求意愿提供建设性帮助。越俎代庖、大包大揽的作法违反当事国主导原则,应该避免。

  第二,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做法。冲突后国家国情千差方别,建设和平的重点、方案、手段等也各不相同。国际社会应坚持从当事国具体国情出发,量身定做建设和平工作方案,确保国际社会的援助同当事国实际需求对接,发挥最佳效果。简单复制、套用其他国家建和模式的作法将导致水土不服,不仅无助于建设和平工作顺利开展,还会造成更多问题。

  第三,建设和平工作应兼顾短期效益和中长期目标。建设和平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当事国增强“造血”机能,实现自主发展。这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为赢得当事国民众理解和支持,应灵活运用各种工具,争取建和工作取得“早期收获”,为实现中长期目标奠定基础。

  第四,建设和平工作应加强统筹,提高效率。建设和平工作参与方众多,既包括当事国政府同其他方面,也包括有关国家、区域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国应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优势,加强各方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中方鼓励捐助方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和平基金的支助力度,同时也应精打细算,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谢谢主席女士。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