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联合国会议文件 > 发言与文件 > 2015年
中国裁军大使傅聪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上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发言

2015-05-05 01:42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就任本委员会主席。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本委员会工作将取得成功。中方将给予您全力支持与配合。

  核能作为人类20世纪最伟大的科技成就之一,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促进世界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健康发展,中方愿在此提出以下几点看法和主张:

  第一,应确保促进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止核武器扩散协调发展。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是NPT的重要目标,也是推动核裁军和防止核武器扩散的有力保障。三大支柱同等重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防止核武器扩散不应损害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

  第二,应积极发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核能和平利用是NPT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确定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当前全球核能复苏新形势下,希望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技术援助,并促进在此领域的国际合作。各成员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机构技术合作的支持力度,以确保机构获得足够的资源保障。

  第三,应努力提升全球核安保能力和水平。各方应切实履行核安保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加强国内相关立法和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切实巩固现有核安保国际法框架,推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尽早生效,促进《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普遍性,有效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切实加强核安保国际合作,积极推进低浓化改造进程。

  第四,应在确保核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发展。各方应高度重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优化管理机制,培育安全文化,加强国际合作、落实资金保障。同时,要切实完善核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主席先生,

  长期以来,中方积极致力于推动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及其相关国际合作,做出了一系列积极努力。

  一是努力推进国内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发展。经过60余年发展,中国核能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14年8月,国务院作出核能发展的新部署,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核电项目,明确表达了稳步有序推进核电建设的坚定决心。中国大陆目前在运核电机组23台,总装机容量2118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5台,总装机容量2737万千瓦,占世界在建规模四成以上。中国自主研制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已于2014年通过国际原子能机构通用安全设计审查,国内示范工程福清5、6号机组即将开工建设;CAP1400、ACP100等核电技术也正在接受机构的安全设计审查。

  二是积极开展核领域多、双边国际合作。30多年来,我们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能、核安全、核安保、核保障、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充分发挥机构指定理事国作用,积极支持机构开展工作。截至2014年,共向机构缴纳会费约1.2亿美元,提供技术合作基金捐款约3900万美元,向其他成员国派出专家2000多人次,接受外国技术人员来华进修、培训约3000人次。2013年,中国与机构签定了针对核安保示范中心合作的实际安排,双方将共同组织核安保国际培训及技术会议,并开展核安保法规和标准研究等方面合作。2014年,我们成功举办了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中方向机构捐赠价值250万美元核检测设备一套,与机构、加纳签定微堆低浓化协议,为提升全球核安保水平作出示范。

  在双边领域,中国与28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签署了政府间合作协议,国家原子能机构与外方签署了25项核领域合作协议。

  三是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和国家承诺。中国加入了NPT、NSG、桑戈委员会等主要国际防核扩散机制,在核武器国家中率先实现了附加议定书生效,并建立了完善的核材料管制和核出口控制体系。中国坚定支持机构提高核保障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和保障监督效率。中国与机构签定了自愿保障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长期以来,中国认真履行国际义务,批准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公约》。中国积极开展核安保领域国际合作。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预计2015年底前可投入使用,将成为中国及亚太地区核安保领域人员培训、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为有效降低高浓铀流失的风险,中国与机构、加纳签署《关于为研究堆协助供应低浓铀的协定》,并正在积极研究和有关国家开展低浓化合作,努力提升全球核安保水平。

  主席先生,

  和平利用核能的道路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任重而道远。我希望与会各方能充分利用本次会议的契机,围绕国际核能发展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讨论和深入交流。中国愿与各国共同努力,继续推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代表团向本次会议提交的综合性工作文件中设专门章节阐述对“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主张,希望其内容能在有关报告中得到反应。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