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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大使傅聪在第70届联大一委关于生化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2015-10-22 03:59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来,中国继续认真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为增强公约普遍性和有效性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通过向禁化武组织捐款、提供防护设备、合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方式,协助其他缔约国提高履约能力。中国始终秉承政治解决理念,积极参与解决叙化武问题国际努力,为叙化武销毁核查提供专家与设备,并参与叙化武海运联合护航,为化解危机、推进叙化武销毁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中国一贯积极致力于全面、严格履行《生物武器公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国家履约机制和法律体系,对生物两用物项和技术实施了有效的出口管制,加强生物安全和疫情监控工作。中国认为,国际社会应以公约八审会为契机,积极探讨加强公约的切实举措。在公约框架下制订生物领域科学家行为准则和建立多边、非歧视的出口控制机制,应成为下一轮审议进程的重点。

  主席先生,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化学武器第一次大规模使用100周年。侵华日军在战争期间公然违背国际法,在中国研制并使用生物、化学武器,进行化学战与细菌战,惨无人道地屠杀中国人民,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野蛮、最残酷的一页。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侵华日军先后在中国敦化、海拉尔、太原、宜昌、济南、南京、汉口、广州等地建立毒气工厂或化学武器装配厂;在上海、宜昌、太原等地部署化学战部队。据不完全统计,侵华日军先后在中国14个省、市,77县个、区,使用包括芥子气等在内的化学武器1131次,造成大量中国平民伤亡。

  时至今日,日本遗弃在华的大量化武仍继续危害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中国已在17个省市90余处发现日遗化武。最大埋藏点位于吉林省的哈尔巴岭,埋藏约33万多枚日遗化武。但迄今为止,安全回收的日遗化武仅5万余枚,销毁约3.8万枚。遗弃化武对人员和生态环境的危害远大于库存化武。

  日遗化武销毁是《公约》的严肃规定,也是日本的国际义务。中方对日方未能于公约规定的最终期限前完成日遗化武销毁感到遗憾,对当前销毁进度再度滞后表示严重关切。中方敦促日方加快履行其应尽义务,尽早还中国一方净土。

  主席先生,

  在使用化武的同时,侵华日军并在中国建立细菌战部队基地。据日本史学家研究统计,日本设有5支细菌战部队,共2万余人。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是哈尔滨第731部队。上述细菌战部队仅人体试验所杀害人数就高达2万人以上,其中多数为中国人,同时也包括朝鲜人、苏联人和蒙古人。侵华日军还通过飞机播洒、向江河水源投放鼠疫、霍乱、伤寒病菌等方式实施细菌战,所杀害的中国民众,据不完全统计有769,772人,感染后死亡者35万余人,共计约120万人,是广岛、长崎核爆炸死亡人数的四倍。如考虑到细菌战造成的疫情流行,死亡人数则更为骇人听闻。侵华日军在濒临战败时为逃避战争罪责,下令炸毁细菌部队设施,销毁实验设备与资料,秘密杀害囚禁“犯人”,运回文件和研究资料。日本战败投降后,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审判的日本战犯中,半数以上都与日本细菌战有关。

  主席先生,

  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的滔天罪行,给中国及其他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但是近70年过去,日本却仍在极力掩盖和回避历史。中国坚持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严肃立场,坚决反对任何否认和歪曲侵略历史的错误做法。中方敦促日方正视和反省战争责任,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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