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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会的发言

2016-01-19 05:16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乌拉圭倡议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举行公开辩论会,欢迎坎塞拉副部长来纽约主持会议。我感谢埃里亚松常务副秘书长的通报,并认真听取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副主席贝利女士和乐施会代表的发言。

  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已成为联合国有关维和行动的重要授权之一,有关人道主义工作者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得到国际社会高度重视。中方支持国际社会作出务实、有效努力,推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工作取得积极实效。我愿强调以下四点:

  第一,武装冲突各方均应履行保护平民责任。各国政府对保护平民免遭冲突和战争伤害负有首要责任。武装冲突各方应切实遵守国际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安理会有关决议,致力于保护平民。对武装冲突中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当事国应依法调查和惩处。

  第二,加强冲突预防和解决,使平民远离战火。国际社会应高度重视解决滋生冲突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通过缓解紧张、管控危机、化解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包容性政治对话和民族和解等手段,努力创造和平稳定环境。安理会作为集体安全机制核心,应加强预防性外交,防止武装冲突、遏制冲突升级,大力推动冲突的政治解决,将冲突对平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三,维和行动中保护平民应严格遵循安理会授权,保持客观、中立,避免成为冲突一方。维和行动履行保护平民授权旨在协助当事国加强对平民的保护,不能取代有关国家政府及冲突方履行保护平民的责任和义务。安理会制定保护平民授权时应综合考虑实地状况及维和特派团的能力、条件,确保授权明确、现实、可行,并在资源装备方面提供充足、有力保障。

  第四,妥善开展武装冲突中人道救援行动。武装冲突各方应严格履行保护人道工作者的义务,避免袭击和伤害人道工作者等行为。联合国等人道机构在冲突中开展人道救援行动时,应遵守《联合国宪章》,遵循联合国人道救援指导原则,充分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与当事国加强沟通,就人道准入问题开展对话协商,确保人道救援行动有效实施。武装冲突各方必须确保受困平民及时获得人道援助。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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