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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改革政府间谈判关于规模和工作方法问题会议上的发言

2016-02-22 07:21

主席女士,

  我感谢你召集今天的会议。在政府间谈判第一次会议上,会员国围绕安理会同联合国大会的关系坦诚、深入交换了看法。中方希望这种相互尊重、民主协商的气氛能在本轮政府间谈判延续下去。这有助于推动各方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弥合分歧、相向而行。

  根据联大第62/557号决定,政府间谈判应讨论安理会改革涉及的五大类问题,寻求能赢得会员国最广泛接受的解决办法。安理会改革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性。政府间谈判要妥善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把安改涉及的具体问题放到整个改革的全局中审视,始终聚焦“一揽子”解决方案,争取为达成最广泛共识不断积累条件。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4条,会员国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授予安理会。安理会代表全体会员国履行上述职责。联合国成立70年来,会员国数量和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会员国由最初的51个增加到193个,增加的会员国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小发展中国家。安理会审议的绝大多数问题涉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安理会改革应该反映上述现实,重点扩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并使更多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进入安理会,参与安理会决策。安理会构成应充分体现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兼顾规模和效率。自2009年政府间谈判启动以来,会员国就安理会规模提出了各种建议和主张。我们希望各方继续在政府间谈判框架下,兼顾彼此关切和立场,进一步展开深入讨论。

  主席女士,

  近年来,在安理会成员共同努力下,安理会改进工作方法取得了积极进展。安理会重视提高工作透明度,举行公开会数量显著增加,同时注意及时向非安理会成员通报工作。安理会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广大会员国、区域组织和联大、经社理事会等其他机构的交流。中方对改进安理会工作方法始终持积极态度,支持安理会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效率和效力。我们愿同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安理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安理会能够全面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使命。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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