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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建设和平问题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6-02-23 05:47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委内瑞拉倡议召开安理会建设和平体系审议公开会。我感谢肯尼亚常驻代表卡马乌大使、瑞典常驻代表斯库格大使和罗森塔尔大使的通报。

  几天前,我们沉痛悼念了刚刚去世的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先生。1992年,时任秘书长加利先生在《和平纲领》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和平”概念。2005年,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通过决议,决定建立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联合国在建设和平领域迈出历史性一步。近年来,联合国建和体系积极支持冲突后国家建设,帮助西非国家应对埃博拉疫情。塞拉利昂、东帝汶等国的实践已成为建和工作的成功范例。

  当前,地区冲突外溢影响突出,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一些本已走出冲突的国家面临重陷战火的风险。如何改进建和领域工作,巩固建和成果,实现持久和平,是联合国建和体系面临的重大课题。中方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和当事国驱动原则。建和工作的基础是当事国同意,任务是加强当事国能力建设,目标是实现当事国持久和平、稳定发展。国际社会应尊重冲突后国家的主权和主导地位,发挥当事国的主观能动性,向当事国提供建设性支持和帮助。由建和行动取代当事国政府对相关国家建设大包大揽,甚至越俎代庖的做法不可取。

  二是应在当事国同国际社会之间发挥沟通平台作用。建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政治安全、社会发展等多个领域,涉及当事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区域组织等多个方面。国际金融机构应重在帮助当事国提高“造血”机能,夯实发展基础。非盟等区域组织应利用自身区位优势,探讨形成区域建和解决方案。联合国应加强协调作用,推动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通过分工协作,形成建和合力。

  三是应从当事国需求出发,量体裁衣。冲突后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同一国家不同阶段的建和需求和优先目标也不尽一致。制定建和工作计划应结合当事国国情,尊重当事国意见,聚焦当事国需求,同有关国家总体战略、优先发展领域对接。在执行过程中,应动态评估落地效果,根据当事国要求及时做出补充和调整。

  四是应重视同维和行动的联系与衔接。在部署维和行动的冲突国家,维和行动熟悉地区形势和情况,拥有必要信息和情报资源。联合国建和努力应同维和行动加强衔接,共享有关资源。在维和行动部署后期,维和行动应从维护当事国持久稳定出发,同联合国建和努力加强沟通,确保维和行动撤出后在当事国能够顺利展开建和工作。

  五是发挥好建设和平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建设和平委员会由联大、安理会和经社理事会相关成员组成,掌握多方面情况,对具体国别建和工作有深入了解,可进一步密切同联大、安理会和经社理事会关系,就巩固和平、加强当事国能力和国别机制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安理会应同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其具体国别小组加强沟通,更好地指导建和领域工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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