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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防扩散问题高级别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6-08-23 03:40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马来西亚倡议召开今天的公开辩论会,欢迎马来西亚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哈米迪主持会议。中方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等所做通报。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事关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在国际社会不懈努力下,国际防扩散共识不断加深,机制日趋完善,合作稳步推进。但防扩散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防扩散热点问题延宕难决。防扩散国际规范的普遍性仍未实现。科技进步降低了扩散门槛。非国家行为者,特别是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材料的风险上升。不稳定的安全环境加剧了一些国家的“受威胁感”,增加了扩散风险。如何妥善应对防扩散挑战,推进防扩散进程是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中方提出以下主张:

  第一,营造有利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防扩散问题十分复杂,历史恩怨、地区冲突、安全关切、恐怖主义等增加了解决防扩散问题的艰巨性。根本出路在于摒弃冷战思维,构建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消除扩散动因。

  第二,巩固和发展国际防扩散体系。国际社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建立了以《联合国宪章》为准则,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为法律基础,以相关防扩散机制为补充的国际防扩散体系,构成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支柱。我们应坚持多边主义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维护和发展好现有国际防扩散体系。

  第三,妥善处理防扩散地区热点问题。各方应始终坚持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坚持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要避免采取相互刺激和加剧局势紧张的举动,不能以防扩散为由加强军事部署,强化军事存在,扩大军演规模。达成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来之不易,有关各方应增强政治互信,不折不扣履行承诺,推动全面协议行稳致远。

  第四,《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防扩散机制的基石,应不断加强其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平衡推进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目标。核武器国家应切实履行核裁军义务,降低核武器的作用。各国在履行防扩散义务的同时,享有和平利用有关科技的权利。应结合反恐形势发展,建立、健全防扩散有关国际规范,切实避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技术落入恐怖分子手中。

  第五,为加强第1540号决议执行注入新动力。第1540号决议作为安理会通过的第一个专门的防扩散决议,凝聚了各国防扩散共识。国际社会应着眼于防扩散新挑战,恪守决议授权,开展决议执行情况全面审议。全面审议应围绕防止非国家行为者从事扩散活动的主旨,有利于坚持国家在防扩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提高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援助成效,有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决议执行能力建设。

  主席先生,

  作为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严格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合作。中国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已批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同东盟国家解决了《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所有遗留问题,愿早日签署该议定书。中国支持早日召开建立中东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问题国际会议。

  中方高度重视第1540号决议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决议全面审议进程和防扩散委员会及其专家小组工作。去年9月,中方与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为加强亚太地区国家决议执行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席先生,

  当前形势下,各国日益成为利益交融、安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有效应对防扩散挑战,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中方将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完善和发展国际防扩散体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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