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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第71届联大三委人权议题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6-10-31 08:15

主席先生:

  今年是联合国人权两公约通过50周年,《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人权理事会成立10周年。“人人得享人权”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同时,人权与各国价值观标准、历史文化传统、政治经济制度息息相关,必须按各国国情和人民诉求加以推进。为此,中方建议:

  一、坚持平等相待。人权交流与合作必须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实行双重标准,摒弃以人权为由干涉他国内政。应在平等相待中对话合作,在开放包容中互学互鉴,在深化互信中寻求促进人权有效途径。

  二、推动包容发展。发展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础。各方应以《发展权利宣言》为指引,以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契机,优先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饥饿和贫困,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

  三、尊重人民选择。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人权标准。各国国情不同,人权保护手段各异。要始终坚持从人民意愿出发,从实际出发,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保障模式。

  四、平衡两类人权。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与公民政治权利相互依存,同等重要。应坚持各类人权平衡发展,协调并进。发达国家应更加重视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正视和承认发展权。

  主席先生,

  中国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自身国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人权成就有目共睹。

  今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定了2016-2020年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目标。

  一是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普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力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使发展机会更加公平,发展成果更加均等地惠及全民。

  二是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保障诉讼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促进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实现。

  三是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努力消除性别歧视;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四是深入开展人权教育。结合国民教育和全民普法,培育全社会尊重人权的文化。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认真履行人权条约义务,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广泛开展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

  我们为落实上述目标制定了具体任务和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完成。中国将继续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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