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联合国会议文件 > 发言与文件 > 2017年
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王群司长在第72届联大一委关于核裁军问题的专题发言

2017-10-13 21:59

主席女士: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1月在日内瓦演讲时指出,核武器是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该最终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实现无核武器世界。

  习近平主席在此次演讲中还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中国理念,倡导通过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等原则,来建设和平、安全、繁荣的世界。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复杂严峻,核领域矛盾对抗激烈。完善核领域全球治理、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不仅是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目标的必由之路,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措施。为此,中方主张:

  —积极倡导和奉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推进核裁军创造有利国际环境。

  —坚定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进程和裁谈会等现有国际军控和裁军机制。NPT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领域的习惯国际法,为此,必须切实维护以NPT为基石的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NPT采取实用主义或双重标准的做法不可取,应予摒弃。

  —坚持循序渐进的核裁军路线,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度实质性削减其核武库,为最终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核武器国家都应采取切实举措,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放弃发展和部署破坏全球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不在外空部署武器,切实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

  主席女士,

  最近,“禁止核武器条约”达成并开放签署,中国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在核裁军问题上,就最终目标而言,中国的立场与“禁止核武器条约”并无二致。但中国认为,实现核裁军目标,必须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循序渐进加以推进;相关进程必须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在现有国际核裁军和防扩散机制下处理,确保主要各方均参加。为此,中方严重关切“禁止核武器条约”在没有五核国参与的情况下在裁谈会外强行表决达成这种做法。

  中方认为,“禁止核武器条约”与NPT直接冲突,损害以NPT为基石的国际防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禁止核武器条约”不反映、也不构成新的习惯国际法,不能凌驾于任何现有国际法律文书之上,因此对未加入国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中国未参加“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也不会签署该条约。尽管如此,中国支持核裁军的立场不会改变。

  主席女士,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从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中国积极主张和倡导最终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核武器,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从未在国外部署核武器;从未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始终将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已签署和批准了所有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并一直恪守自身义务。

  中国始终积极支持国际核裁军努力,认真履行核裁军义务,以实际行动推进核裁军进程。

  中国积极参与NPT审议进程,致力于维护和增进条约的权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宗旨和目标,始终恪守暂停核试验承诺,稳步推进国内履约筹备。在中方同条约组织临时技秘处共同努力下,中国境内多座禁核试监测台站已进入核证验收关键阶段,并于去年12月完成兰州放射性核素台站验收,实现了中方台站验收“零突破”。

  中国一贯对“禁产条约”持积极态度,主张裁谈会是谈判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应根据香农报告所载授权,在达成全面平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启动相关谈判。中方专家建设性参与联合国高级别专家筹备组,要求筹备组严格按决议授权开展工作,最终取得有助于加强裁谈会权威的成果。

  中国重视核裁军核查问题,积极开展核查措施和技术手段研究,已于今年7月向联合国提交了核裁军核查问题立场文件。

  总之,中国将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而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女士。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