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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3届联大安理会改革工作组会议上的发言

2009-01-19 18:3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你召集今天的联大安理会改革工作组(OEWG)会议。我们高兴地注意到,在你的坚强领导下,OEWG正按预定计划有序地开展工作,这再次体现了工作组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所发挥的独特作用。现在距离联大第62/557号决定规定的有关时限已近,我们鼓励有关各方建设性地参与OEWG内举行的关于政府间谈判框架和模式问题的讨论,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将有关结果如期提交联大非正式会议,为政府间谈判的启动奠定稳固的基础。我们饶有兴趣地注意到,一些会员国提交了有关建议,我们鼓励更多国家提出自己的主张。我们也欢迎工作组主席及他任命的协调员发挥积极作用,协助会员国尽快达成一致。

  主席先生,

  对安理会进行必要和适当的改革是联合国会员国的普遍愿望。改革安理会的目标是使安理会的构成反映联合国成立60年来的国际政治现实,更充分地反映联合国会员国中发展中国家数目大增的现实,更好地肩负起《联合国宪章》赋予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但安理会改革涉及联合国192个会员国的共同利益,各方围绕如何改革有着不同理解,需要逐步积累共识。因此改革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各方保持耐心,坚持广泛协商一致。我们鼓励所有会员国都参与关于安理会改革问题的讨论,确保此进程的公开、透明与民主。我们呼吁有关各方充分展现善意与真诚,避免采取影响合作气氛并无益于推进改革进程健康发展的举动。

  主席先生,

  根据第62届联大有关决定,安理会改革政府间谈判进程即将启动。鉴于谈判的重要性,在谈判进程启动前,对谈判框架及模式达成共同谅解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认为,围绕谈判框架和模式,各方应起码就以下几点达成共同谅解:第一,通过适当增加成员妥善解决安理会的代表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问题;第二,改革安理会应充分照顾到各国和各地区的利益,因此,改革的结果应获得联合国会员国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支持;第三,改革是为了增强安理会的效率和会员国的团结,而不是削弱安理会的效率和造成会员国分裂;第四,改革进程应确保公开、透明、包容、公正,确保所有会员国的广泛参与。

  主席先生,

  通过参加几次工作组会议,我注意到各方对谈判框架和模式问题仍存在不同见解。剩下的时间已不多,我们应尽快就有关程序性问题展开磋商,消除分歧,避免有关问题对今后政府间谈判进程产生负面影响。在工作组下阶段讨论中,中国代表团愿与各国共同为此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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