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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李杨参赞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核裁军和减少核战争危险问题的发言

2009-05-06 18:28
 

(2009年5月6日,纽约)

主席先生: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消除核战争威胁,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中方高兴地看到,自本轮审议进程启动以来,实现无核世界的呼声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响应和支持。这与中国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立场是一致的。

  主席先生,

  2000年审议大会达成的“13条措施”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有关精神和原则,包括“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有助于确保实现核裁军目标。

  中方主张,当前国际社会应继续做出以下努力,推进核裁军进程:

  -- 营造合作、稳定的国际安全环境,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为核裁军取得进展奠定良好基础;

  -- 所有核武器国家明确承诺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尽早就此谈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 核裁军应遵循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有关措施应以“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与“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

  -- 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的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并以可核查、不可逆方式进一步大幅削减其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在此方面,我们欢迎美俄启动新的双边核裁军条约谈判;

  -- 在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之前,最现实的核裁军中间措施是:所有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 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和降低核武器使用门槛的政策;

  -- 停止研发新型核武器;

  -- 所有削减的核武器都应予销毁;

  -- 不将核武器瞄准其他任何国家,不将其他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对象名单;

  -- 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将其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废除核保护伞及核共享政策和做法。

  应当指出的是,全球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并对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同时,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与核裁军努力相辅相成,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方面取得进展,不仅有利于维护外空安全,也有利于促进各国战略互信,为核裁军向前迈进创造有利条件。因此,裁谈会应早日谈判一项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条约。

  中方认为,明年审议大会应就上述有关措施达成共识。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国际核裁军努力,认真履行核裁军义务,以自己的方式为推进核裁军做出了重要贡献。

  -- 中国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 中国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核军备竞赛。中国从未在其他国家部署核武器。

  -- 中国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尽早生效,将继续为此做出努力。中国将继续恪守“暂停试”承诺。我们积极支持和参加禁核试条约组织的筹建工作。中国现已建成其境内80%的禁核试台站,国家数据中心已与维也纳国际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联接。中国还将于本月在北京与禁核试条约组织筹委会合办国家数据中心国际研讨会。

  -- 中国支持达成一项非歧视性、多边和可以有效国际核查的“禁产条约”。裁谈会应在达成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尽早启动“禁产条约”谈判。

  -- 中国已签署并批准了《拉美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相关议定书。中方与东盟已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愿在议定书开放签署后早日签署。中方支持中亚五国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欢迎《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生效。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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