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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李森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发言

2009-05-11 18:19
 

(2009年5月11日,纽约)

主席先生:

  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的重要目标之一,2010年审议大会进程应对这一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

  主席先生,

  中方一向认为,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扩散相互促进,而非彼此对立,应平衡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推广民用核技术应用,加强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有助于促进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利于防止核武器扩散。

  近年来,受经济发展、能源供应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核能在全球范围内出现复兴势头,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关注与重视。许多国家重新评估核能在能源安全中的战略地位,把发展核能作为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的重要选择。在此背景下,NPT缔约国所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权利更应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这对全面推进NPT各项目标,确保其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主席先生,

  长期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认真履行《机构规约》赋予的有关职责,在核电、核安全以及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向成员国提供了大量帮助,为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形势下,机构应进一步根据成员国的需求,大力加强技术合作活动。我们也呼吁各成员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提高对技术合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机构全面、平衡地开展各领域活动。

  主席先生,

  当前,国际上出现不少关于建立多边核燃料供应机制的倡议。对于这些倡议,中方总体上持开放态度,愿积极参与相关讨论。

  我们认为,鉴于有关倡议涉及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多方面问题,国际社会有必要就此开展深入讨论与研究,寻求可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方案。在此过程中,国际原子能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主席先生,

  进入21世纪以来,为改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制订了“积极发展核电”的战略方针,将核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的核能事业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中国在核能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核安全问题,先后加入了《核安全公约》和《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核安全法规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和核事故应急体系。中国的核设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安全运行记录。中国长期以来对核材料和核设施实施严格的管理和保护,积极参加核材料实物保护与核保安国际合作。在筹备北京奥运会的过程中,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有关国家就核保安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方愿与其他国家分享所积累的经验。

  中国重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先后签订了二十多个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今年4月20日至22日,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主办,中国政府承办的“面向21世纪的核能部长级国际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来自60余国的代表参加会议,交流核能发展经验,探讨核能发展战略,并形成广泛共识。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国际社会各方开展合作,为推动世界核能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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