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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郭晓梅在第64届联大六委关于“国内和国际的法治”议题的发言

2009-10-15 12:35
 

  第六十四届联大议题项目第83项:

  国内和国际的法治

  中国代表郭晓梅在第64届联大六委

  关于“国内和国际的法治”议题的发言

  (2009年10月14日)

主席先生:

  第63届联大决定邀请各国在今年第64届联大六委会议上重点就“促进国际法治”分专题作出评论,这体现出联大对国际法治问题的高度重视。就此分专题进行讨论对于推动各国在该问题上加强交流、扩大共识、增进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主席先生,

  国际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国际法治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实现建设和谐世界的目标。我们认为,国际法治有两个核心要素:第一是全面、忠实地履行国际法规则,这是国际法治的形式要求;第二是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这是国际法治的价值取向。促进国际法治,应当从上述两方面开展工作,相辅相成。

  为了全面、忠实地履行国际法规则,各国应当尊重并践行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该原则来源于习惯国际法,并为众多国际条约和国际判例所确认。《联合国宪章》在序言中庄严宣告: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根据“条约必须信守”原则,条约当事方应当诚意履行条约义务,不能有选择地适用于已有利的条约规定,也不能单方面对条约进行于已有利的解释;同时,条约当事方也不能滥用条约赋予的权利,不能以任何行为损害条约的宗旨和目的。“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具有拘束力,无论哪个国家违反条约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任何国家对违反条约义务的行为均不能姑息和纵容。

  为了维护人类整体利益,国际社会应重点关注并处理好以下问题:第一,维护《联合国宪章》的权威,遵照《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第二,妥善处理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利益观;第三,推动各国平等、普遍参与国际立法进程,确保国际法律文书平衡反映各国利益和关切;第四,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鼓励在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国际问题。

  主席先生,

  促进国际法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坚信,健全的国际法治符合各国人民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中国愿与各国政府一道,为促进国际法治、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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