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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4届联大三委审议人权理事会报告时的发言

2009-10-29 18:30

 

  (2009年10月29日,纽约)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人权理事会主席莫文大使介绍理事会报告,赞赏他及理事会前任主席、尼日利亚常驻日内瓦代表乌莫比大使一年来为人权理事会的顺利运作所做出的积极努力。

  过去一年来,人权理事会总体运作平稳,审议了理事会日程上的全部10项议题,讨论了实质性人权问题,国别人权审查机制、来文申诉机制、人权特别机制、咨询委员会等各项机制全面运作,取得不少成绩。特别是面对当前的全球性危机,人权理事会分别举行了金融危机问题和粮食危机问题特别会议,从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的角度就上述问题进行全面讨论并协商一致通过相关决议,体现了对深受金融危机和粮食危机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及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的关注,值得肯定。

  当然,人权理事会成立仅三年多,各项机制仍处在磨合期,仍需逐渐完善。值得强调的是,为了落实60/251号决议的精神,履行联大赋予的职责,人权理事会必须彻底摒弃其前身人权委员会的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等弊病,坚持客观、公正、非选择性的基本原则,尊重不同观点与看法,通过对话增进相互理解与合作,以建设性方式审议人权议题。只有这样,人权理事会才能不辜负国际社会的期望。

  根据联大60/251决议的规定,人权理事会应在建立5年后重新审查其地位及运作情况。我们认为,重审工作的目的不是重起炉灶将理事会推倒重来,而是为了查找理事会运作过程中的不足,并进行改进和完善。因此,我们支持理事会第12次会议通过建立重审工作政府间工作组的决议,希望各方以建设性态度参加工作组会议,加强相互交流与沟通,使重审工作顺利进行。

  主席先生,

  自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中国一直是理事会成员。我们在坚持不懈地促进本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始终认真负责地履行理事会成员国的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人权议题的审议,致力于促进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为促进理事会以客观、公正、非选择性的原则处理各项人权问题而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将继续与理事会成员加强对话与合作,为实现促进与保护人权的崇高目标而共同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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