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大使在第61届联大关于议题18:“必须终止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发言 |
2006-11-08 00:00 |
主席女士: 联合国大会已连续14年通过有关决议,敦促所有国家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撤销或废除任何具有“治外法权”效力、影响他国主权及管辖范围内实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贸易与航运自由的法律和措施。但令人遗憾的是,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并未得到解除。 在全球化时代,各国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合作是大势所趋。正常的经济、商业和金融交往符合各国的利益,并不是任何一国给予他国的恩惠。解决任何分歧,平等对话都是最好的途径。 长达40多年来,对古巴实施封锁和制裁被冠以“促进古巴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借口。但事实究竟如何呢?首先,企图通过封锁和制裁,迫使他国放弃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甚至推翻其政府的做法,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违背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谈不上促进民主与自由。其次,对古巴实施的封锁和制裁具有“治外法权”性质,既违反了国际法,违反了国际贸易原则、目标和规则,也与贸易自由化原则背道而驰。第三,对古巴的封锁和制裁极大地阻碍和限制了古巴人民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封锁与制裁严重威胁古巴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事实已经证明,对古巴实施的长达40多年的封锁和制裁,不仅损害古巴和其他国家的利益,严重阻碍国际发展事业,也与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原则背道而驰,完全达不到有关国家宣称的政策目标。既损人,也不利己。 主席女士, 中国政府一贯秉承《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主张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努力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制化。我们认为,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选择自己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我们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对话与合作加以解决。 鉴于上述,中国政府支持尽快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我们希望有关国家采取切实行动,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接触和交流代替封锁和制裁,立即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为此,中国将支持古巴在本议题下提交的决议草案。 谢谢主席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