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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在第五十八届联大第四委员会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议题的发言

2003-10-21 21:25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向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主席团和联合国外空司表示感谢,对外空委第46届会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表示赞赏。借此机会,我还要感谢前面的发言者对中国成功发射“神舟5号” 载人飞船所表示的友好祝贺。

  主席先生,外空委第46届会议继续审议了维持外空用于和平目的的方式和方法。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对外空的开发和利用应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外空军事化趋势的日益明显不仅对人类和平利用外空带来极大的威胁,而且对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及总体国际安全环境也会产生消极影响。我们认为面对这一威胁,有必要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谈判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外空委今年的届会在审议法律小组委员会的报告时就如下两个方面讨论了移动设备国际权益公约的空间资产议定书草案:1)联合国担任议定书草案所设立的监管机构的可行性;2)议定书草案与现行外空法体系所设定的权利义务间的关系。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反对由联合国履行监管机构这一职能,但前提是必须保证联合国不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并豁免于损害赔偿责任。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认为,议定书内容应以现有外空法为基础,尊重外空法的基本原则,如二者发生冲突,则外空法应具有优先地位。我们支持对该议题继续进行审议,对议定书草案如何与现行外空法相协调的具体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关于第三次外空大会建议的执行情况的议题,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落实有关建议,积极参与了有关行动小组的活动,并作为第七行动小组--减灾和灾害管理行动小组共同主席与加拿大、法国共同积极有效地实施了行动计划。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联合国第三次外空大会的各项建议,继续积极参与第七行动组的各项活动,促进和推动实施一个综合的、以空间为基础的全球自然灾害管理系统。

  主席先生,我想在此简要介绍一下过去一年来中国在航天领域取得的成就。中国继圆满完成“神舟3号”和“神舟4号”试验飞船的发射和回收后,于今年10月15日成功发射了“神舟5号”载人飞船,这标志着中国的太空探索活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此外,中国还成功地将第四颗极轨气象卫星“风云一号D”和第一颗海洋卫星“海洋一号”送入预定轨道,提高了中国的全球气象观测能力,并将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海洋污染、海洋灾害监测和治理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为中国海岸带的综合管理和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今年5月,中国成功地将第三颗“北斗一号”导航定位卫星准确送入预定轨道,组成了区域导航定位系统。该系统将主要用于中国的经济建设,为中国的交通运输、气象、石油、海洋、森林防火、灾害预报、通信、公安以及其他特殊行业提供高效的导航定位服务。此外,过去的一年中国与包括巴西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了外空领域的合作,中国重视这种国际合作。

  主席先生,我们高兴地看到,人类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就,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加重视空间科技的利用,和平利用外空的领域更加广阔,国际合作更趋加强。中国政府一向支持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种努力,主张在平等互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增进和加强外空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政府将继续努力扩大与世界各国的空间合作,使空间技术更多更好地为人类谋取福利。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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