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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公使衔参赞姚文龙在第60届联大全会关于议题73“加强联合国人道主义和救灾援助,包括特别经济援助的协调”的发言

2005-11-14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为本议题所提供的一系列报告,支持牙买加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在此,我愿就本议题谈以下三点看法。

  一、关于加强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的协调

  近年来,全球重大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印度洋海啸,以及最近发生在南亚的大地震,夺走了几十万人的宝贵生命,给许多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此外,发生在各地的洪灾、飓风、大雪、蝗虫、干旱等等,使全世界上亿人口失去生计,损失惨重。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需要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援助,对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系统也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然而,从印度洋海啸和南亚大地震后的救援行动中,我们看到了国际社会潜在的巨大力量,看到了联合国发挥的重要领导和协调作用。中国代表团对埃格兰副秘书长和他所领导的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在紧急筹资、提供和协调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赞赏,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的工作。

  随着参与人道主义援助活动的组织、机构日益增多,在受灾国和受灾地区做好救灾援助的协调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以及驻地人道主义援助协调员的领导地位,有效地发挥他们对联合国系统有关组织和机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参与救援活动的协调作用,明确各方职责,减少工作重叠,协助受灾国政府,利用国际援助在灾后救援、恢复和重建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关于“中央应急循环基金”和“联合呼吁程序”

  紧急人道主义救援行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根据联大46/182号决议创建的“中央应急循环基金”和“联合呼吁程序”这两个机制在过去十年多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应急循环基金确保了及时为各救援机构调拨资金,使它们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快速反应。联合呼吁程序是联合国各人道主义援助机构筹资和规划的一个有效机制,但近年来通过这种机制筹措的资金持续下降。资源不足已严重影响了受灾国开展救灾、恢复和重建工作。在此,中国代表团呼吁有能力的捐助国能为受灾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最不发达国家慷慨解囊,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援助资金。

  秘书长在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改进“中央应急循环基金”的建议,是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加强人道主义援助的协调和反应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提议中的“中央应急反应基金”,其中的赠款部分筹资额度、提供贷款和赠款的一些建议,以及基金运作和管理程序等需要进一步细化,需要各国的支持。中国代表团希望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央应急反应基金”能够早日启动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关于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及受灾国能力建设

  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是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之一。国际社会在向受灾国提供援助的同时,应该考虑这些国家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帮助受灾国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防灾、救援和灾害管理的能力建设,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防灾和减灾工作,包括帮助受灾国制定中长期减灾规划,建立重大灾害的国家和区域监测、预防和评估机制等。联合国在防灾、救灾和减灾方面优势明显,在制订政策、设计和实施方案方面经验丰富,机制完善,今后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席先生,

  中国也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发展中国家,今年仅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人口就达2亿多,直接经济损失约合170亿美元。但是,中国政府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其他受灾国家提供了人道主义紧急援助。中国政府向印度洋海啸受灾国家提供了8310万美元的物资和现汇援助,其中包括通过联合国多边系统提供的2000万美元捐款。在巴基斯坦发生强烈地震后,中国政府立即提供了620万美元现汇和物资的紧急人道主义救灾援助,并向灾区派遣了搜救队。此外,中国政府还通过联合国系统向巴基斯坦提供了50万美元和50万人民币的救灾物资。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受灾国政府和人民的同情、支持和友好情谊。中国政府愿继续与各国政府一道,积极参与防灾、救援和减灾领域的国际和区域合作,为帮助受灾国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和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做出我们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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