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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五委代表王新霞就基本建设总计划的发言

2005-12-09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首先感谢助理秘书长REUTER先生和ACABQ主席就有关报告所做的介绍。我愿谈几点看法。

  三年前,当本委员会就基本建设总计划的备选方案进行讨论的时候,中国代表团就明确表示支持一个有计划、有管理的维修方案,同时,我们也表达了愿望,希望该计划能尽快得以顺利实施,以从根本上改变联合国总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因为这对于大楼的安全、秘书处人员和各国代表的福祉是至关重要的。中国代表团的立场没有改变。

  然而,今人失望的是,广大成员国希望看到的事情没有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实施这一工程的基本条件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成员国不得不根据目前的最新情况再次做出决定。

  中国代表团认真研究了报告中提出的四个备选方案,我们发现,当我们必须从这些方案中最终确定最可行、最妥当和最具经济效益的方案时,成员国的选择余地实际上是很有限的。方案一虽然接近大会核准的翻修方案,但UNDC5大楼不再是周转空间的实际选择,这一变化的直接后果是租赁费和工程费用都有大幅度的增长,而最令人担心的是联合国将受制于纽约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这将使该组织承受很大的商业风险;方案三中包括新建一座永久性大楼,这似乎是原设想的UNDC5的替代方案,这是方案三的迷人之处。但我们不放心的是,建造这座大楼的可行性到底如何。此外,该方案中未对秘书处大楼的翻修计划做出详细的说明,只是将这部分工程推迟。我们希望了解,为什么不将此部分列入总体翻修计划,难道说一个不完整的修缮计划符合基本建设总计划的初衷吗?方案四是秘书处建议的方案,是分阶段翻修计划。此方案中虽然租赁周转房费用比方案一低得多,但重新设计费大幅度增加,因此总造价与方案一相差无几,此外,由于是分阶段的翻修,会给联合国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总而言之,我们将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与各成员国一道认真研究和讨论秘书处提出的方案。

  资金问题是实施该计划的关键。报告中说明了施工各阶段所需资金的情况并提出了筹资办法。我们同意由成员国摊款方式进行筹资,至于具体摊款办法,比如是一次性缴纳全额摊款还是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需求分期支付摊款可由成员国自行决定。此外,中国代表团同意应确保为项目不间断地提供足够的资金。对于在A/60/550Add.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外部商业借贷的说明,我们还需对发行债券问题进行研究,以便更清楚地了解与此有关的情况,包括偿还条件等。我们对文中提及的“留储机制”尚有疑问, 将在未来举行的非正式磋商中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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