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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1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58“发展方面的业务活动:联合国系统发展方面的业务活动”的发言

2006-11-02 00:00

  主席女士,

  中国代表团支持南非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作的发言,并愿就本议题着重谈以下四点看法。

  首先,充足、稳定增长和可预期的核心资源是联合国发展系统有效开展业务活动的基础。业务活动没有资金支持就谈不上促进发展,也无法有效地帮助受援国实施国家发展战略和实现优先领域发展目标。自从《蒙特雷共识》为发展筹资制定了全面的路线图以来,国际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与实践,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总资源近年来也有了一定的增长。但增长部分主要来自于非核心资源,而核心资源基本徘徊在原来的水平上,甚至在个别年份还出现了下降。一些方案和基金对非核心资源的依赖程度不断上升,这对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技术援助的普遍性、中立性和多边性等基本原则构成了挑战。发达国家应增加对联合国发展系统核心资源的捐款,实现将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7%作为对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0.15% - 0.20%作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的筹资目标。我们支持为落实这些目标制定时间表和建立相应的审查机制。中国重视联合国发展系统的业务活动,每年向有关方案、基金和机构的核心资源提供了力所能及的贡献。我们希望联合国发展系统加强研究,采取全面、综合的措施,在不增加发展中国家额外负担的前提下,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发展系统的资金来源。

  第二,定期对发展业务活动进行全面审查,是规划联合国发展系统下一步努力方向的前提。自2005年以来,发展系统为落实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和《关于提高援助效益的巴黎宣言》,在降低行政支出和提高援助效率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简化程序和加强协调的改革,涉及联合办公、联合规划、共享后勤支助服务、简化国别方案审批程序、统一成本回收费率、加强驻地协调员制度等各个方面,中方对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

  为筹备2007年联大就发展业务活动进行三年期全面政策审查,中方支持尽早对联合国业务活动在帮助受援国减贫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以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进展不力的领域,更好地指导今后发展系统的各方面工作。

  第三,改革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提高其开展发展合作和技术援助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对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应对发展挑战的能力、尽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应增强联合国业务活动综合、灵活地满足受援国不同发展需求的能力,不应机械地将自身职能限定在某些特定领域。驻地一级的业务活动应充分考虑到受援国不同国情和需要,确保受援国政府的参与和他们的认同,不搞固定模式。加强驻地协调员制度应权责对等,在赋予其更大权力的同时应加强问责制,方能确保受援国在方案合作中最大限度地受益。中方期待着秘书长“业务活动改革高级别小组”的报告出台后,就具体的改革方案与广大成员进行建设性的探讨。

  第四,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应进一步加大对国家能力建设、南南合作的支持,并更多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先进技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发展中国家自身的能力。因此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是发展的核心,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该融入联合国发展系统的主流业务。而南南合作作为南北合作的重要补充,尚有巨大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联合国发展系统应积极探索促进南南合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式,既要加强对南南合作资源的整合力度,也要为南南合作开辟更多的筹资渠道。我们希望发达国家关心和支持南南合作,向南南合作信托基金、佩雷斯•格雷罗信托基金等专门用于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基金提供捐款。

  主席女士,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和支持南南合作,多年来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他们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经济和技术援助。这些合作和援助是在充分尊重有关发展中国家需求和主导权的基础上提供的。中国倡导成立了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合作机制,并于2005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在去年召开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宣布了一系列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的新措施,内容涉及减免债务、贸易优惠待遇、人力资源培训和公共卫生合作等。我们愿继续与各国共同探讨加强南南合作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努力。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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