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李杨参赞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发言 |
2009-05-07 18:30 |
(2009年5月7日,纽约) 主席先生: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是核裁军和核不扩散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对推动核裁军和核不扩散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主席先生, 无核武器国家获得安全保证将有助于增强其安全感,减少谋求核武器的动因。这对防止核武器扩散,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为核裁军创造良好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应该说,无核安保不是核武器国家给予无核武器国家单方面的好处,而是对防扩散和核裁军的贡献。无核武器国家要求不受核武器威胁,并把这种安全保证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中方认为,解决无核安保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核武器。在此之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快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主席先生, 中国从拥有核武器之日起就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我们始终恪守这一承诺。中国支持裁谈会尽早就达成一项无核安保问题国际法律文书开展实质性工作,同时对其它任何有助于推进无核安保问题取得进展的建议或举措,中国均持开放态度,愿予积极考虑。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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