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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姚绍俊参赞在联大三委与人权理事会主席互动对话时的发言

2015-11-17 10:35
 

希莱勒主席、吕克尔主席:

首先,中方对近来法国巴黎和黎巴嫩、伊拉克发生的恐怖袭击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深感震惊,对这些恐怖袭击予以强烈谴责。中方向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和伤者表示诚挚的慰问。

中国代表团感谢人权理事会主席吕克尔大使所作介绍。过去一年中,吕克尔大使以丰富的外交经验引导理事会讨论及相关组织工作,为各方开展建设性对话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明年是人权理事会成立10周年。回顾近10年工作,理事会在推动联合国系统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不少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关于理事会未来工作,中方有如下看法:

一是应改善人权理事会工作氛围。任何国家都不应借人权问题干涉他国内政,甚至将其作为施加政治压力的地缘战略工具。理事会应根据联大60/251号决议和理事会建章立制决议所确立的普遍性、公正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原则,以及建设性对话和合作的方式开展工作,摈除当前理事会及其他人权机制中的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停止“点名羞辱”。

二是应尊重人权发展的多样性,平衡推进各类人权。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社会制度不同,各国在人权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和优先任务不尽相同。理事会应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和人民意愿选择的发展道路及人权保护模式,建设性地推动不同文明、宗教和社会制度之间的交流互鉴,平衡促进公民政治权利和经社文权利及发展权,加强人权领域的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

三是应慎重推进理事会工作方法改革。理事会的政府间性质和会员国主导的工作原则必须得到维护。改革理事会工作方法的倡议、进程必须保持高度透明、民主,充分征求会员国意见。有关设想不应以重审或变相重审理事会地位为目的,也不能预判下轮重审结果。

先生,

中国代表团提出以下问题:一、理事会主席在消除人权领域双重标准、反对政治化方面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二、理事会应如何扭转当前重公民政治权利,轻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的现状?三、如何看待议题4(国别人权问题)向议题10和议题2(秘书长和高专报告)渗透现象?

谢谢希莱勒主席、吕克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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