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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防止恐怖组织获得武器问题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7-08-02 05:03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埃及倡议召开此次公开会。中方认真听取了费多托夫主任、贾汗吉尔・汗主任、陈伟雄代理执行主任和罗克斯特别代表的通报。

  中方欢迎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370号决议,感谢埃及为此作出的重要努力。希望该决议能够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合作、综合施策,共同切断恐怖组织获得武器的渠道,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

  第一, 国际社会要坚持统一反恐标准,堵塞各类恐怖组织获得武器的漏洞。安理会有关决议明确要求所有国家均不得向恐怖组织提供武器等任何形式的支持。各国应严格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落实其中关于武器禁运和监测机制等相关规定。只有按照安理会确定的统一标准,共同采取全面有效的具体措施,才能切断恐怖组织获得武器以及各类恐怖组织之间相互传递武器的途径,不给恐怖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任何可乘之机。

  第二,会员国要发挥自身作用,承担在防止恐怖组织获得武器方面的主体责任。各国应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强化各个环节的管控体制、机制和措施,严格监管武器生产、存储、运输和转让,严厉打击通过非法武器贸易、贩运、走私等途径向恐怖组织提供武器。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为防止恐怖组织从武器贩运犯罪网络获得武器提供制度性保障。

  第三,会员国要加强国际和地区反恐合作,切实形成防止恐怖组织获得武器的联动和合力。各国应共享关于恐怖组织获得武器途径和方式等信息,加强情报交流,相互借鉴打击非法贩卖、转让和生产武器及简易爆炸装置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联合国反恐机构应加强反恐形势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势研判,发挥多边反恐机制的沟通协调作用,并应会员国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会员国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网络反恐的国际和地区合作至关重要,必须合力阻断恐怖分子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获得武器、资金等渠道。

  主席先生,

  中方深入参与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和全球反恐论坛等多边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不久前在哈萨克斯坦举行。这次峰会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中方主张加强地区反恐怖机构建设,愿再次主办上海合作组织网络反恐联合演习。这体现了中方与有关国家共同强化国际和地区反恐合作的努力。中方期待本次安理会会议的成果转化为国际反恐合作的新局面。

  谢谢主席先生。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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