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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吴海涛大使在第72届联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议题下的专题发言

2017-11-10 20:3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就机构工作所作的报告。

  过去一年来,机构切实根据《规约》职责,促进核能与技术应用、加强核安全与核能安全、维护核不扩散,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当前,世界核能事业保持发展势头。随着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启动,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核能在确保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核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类健康等方面应用更为广泛。但同时,核不扩散形势日趋严峻,核能安全有待加强,核安全风险有增无减,核领域全球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中方希望机构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保障监督体系的普遍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当前国际核不扩散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国家依然游离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体系之外,建立中东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问题延宕难决。机构应继续在确保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在与成员国充分协商基础上,加强保障监督普遍性和有效性。希望秘书处继续就“国家级保障监督”与成员国开展对话沟通。

  二是促进核电与核技术应用,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支持。中方鼓励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需求,协调推动核技术交流合作,支持成员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确保共享和平利用核能红利。

  三是继续发挥核心作用,加强全球核能安全与核安全。中方支持机构继续推动落实核能安全标准与核安全导则,加强同行评审服务,协助成员国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全球核能安全与核安全水平。机构应继续跟踪评估福岛核事故后续处理,及时向成员国通报。

  四是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继续为解决热点核问题做出贡献。中方赞赏机构在伊核全面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做工作,支持机构履行好监督核查职责。中方也支持机构根据授权在对朝保持监督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中国在核能事业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目前正推动落实习主席在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的务实倡议。中国刚刚颁布《核安全法》,这将为中国核能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今年4月,中国与机构签署低浓铀银行过境运输协定,将为银行顺利运行发挥重要作用。今年8月底,中国与机构、加纳、美国等合作顺利完成加纳微堆低浓化改造项目,愿参考“加纳模式”,协助尼日利亚等国进行改造。中国愿以核安全示范中心、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为平台,与各方开展交流培训,提供更多公共产品。

  “原子能为和平与发展服务”是机构的宗旨。中国也愿以此为目标,继续与机构保持全方位密切合作,为核能促进世界和平、繁荣和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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