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开放式工作组二期会上的发言 |
2022-03-28 10:26 |
主席先生: 感谢你主持此次会议。相信在你的睿智领导下,本次会议能够取得积极和有建设性的成果。 近来网络空间不太平也不安宁。在此背景下,作为联合国信息安全唯一进程,我们应团结而非分裂,对话而非对抗,对外释放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稳定的积极信号,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首先,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至关重要。和平一直是中国网络安全政策的第一要素。我注意到有同事提到“网络空间和平时期”概念。中方反对将网络空间划分为和平和非和平时期,这将向国际社会发出错误信号。人类不需要一个新的战场,一个和平安宁的网络空间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多年来,中方一直呼吁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令人遗憾的是,当年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报告磋商期间,由于个别国家坚持,“和平”被列在“促进开放、安全、稳定、可及、和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的最后,但事实证明,和平是促进开放、安全、稳定、可及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网络安全是各国的共同安全。网络空间是各国共存共荣的命运共同体。应摒弃零和思维和冷战意识形态,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在充分尊重别国安全的基础上,致力于在共同安全中实现自身安全,切实防止网络军事化和网络军备竞赛。不能以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凭借自身网络军事优势,炫耀发展进攻性网络军事力量,将军事同盟引入网络空间,推动制定网络空间交战规则,无助于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也不会有国家或军事集团会因此获得单方面网络安全。 第三,不能把网络空间先发优势“武器化”。中方担忧地看到,近年来个别国家将互联网基础资源和技术优势当做打压他国、实施单边制裁的工具。这不仅损害全球互联网的安全、稳定的联通,也严重影响国际安全。网络空间是人类的共同家园,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各国合法权益不应受到损害。各方应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第四,不能对“负责任国家行为框架”合则用不合则弃。负责任国家行为框架,是联合国信息安全进程来之不易重要共识,应得到全面完整准确执行。中方遗憾地看到,个别国家在2021年政府专家组(GGE)和开放式工作组(OEWG)协商一致报告墨迹未干时,就无视有关“应发展和执行全球可互操作的、共同的供应链安全规则和标准”的共识,出于狭隘的地缘政治目的,蓄意打造讨论供应链问题的封闭的、排他性的小圈子。这令人不得不怀疑,某些国家参与联合国信息安全进程的真实目标是,构建“其他各国都遵守,而其自身则凌驾于各国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