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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2014年联合国裁审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4-04-07 04:42
 

  主席先生: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阁下担任本届裁审会主席,相信你丰富的外交经验与智慧将引导会议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代表团愿与你及各国代表团充分合作。借此机会,我愿对你的前任、马耳他Chistopher Grima大使所做努力表示赞赏。

  主席先生,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安全领域综合性挑战日益增多,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各国共同利益不断扩大,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中方一贯主张,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携手应对多样化安全挑战,通过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积极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不断推动多边军控与防扩散进程取得新进展。

  主席先生,

  作为核武器国家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直奉行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核政策,为推进世界核裁军进程和核不扩散事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日前举行的荷兰核安全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提出了中国的“核安全观”,它的核心是“发展与安全并重、权利与义务并重、自主与协作并重、治标与治本并重”。习主席在发言中并庄严承诺,中国将坚定不移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参与构建国际核安全体系、支持国际核安全合作、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国家在应对国际安全重大问题上的担当,以及为提高全球核安全水平、实现持久核安全所发挥的重要积极作用。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积极推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中国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在核武器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从未在别国部署核武器,没有也不会参与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

  --中国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一贯尊重和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已签署和批准了所有已开放签批的无核武器区条约相关议定书。

  --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宗旨和目标,恪守“暂停核试验”承诺。中国积极支持和参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的工作,稳步推进国内履约筹备工作。

  --中国支持日内瓦裁谈会早日达成工作计划,尽快启动各项实质性工作,包括达成一项非歧视性、多边和可有效国际核查的“禁产条约”。中国派团出席了(正)在日内瓦举行的“禁产条约”问题联大政府专家组会议(注:3月31日-4月11日)。

  --中国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加条约审议进程。近年来,中国与其他核武器国家一道,就落实《条约》审议进程达成的成果举行了系列会议。第五轮五核国履行《条约》会议将于4月14至15日在北京召开。五核国将围绕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平利用核能三大目标深入交换意见。中方牵头的五核国核术语和定义问题工作组已在北京召开了两次专家会议,我们将继续牵头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向2015年NPT审议大会提交相关成果。

  --中方认为,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停止发展有损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的反导系统。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还应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始终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出发,推动通过对话和谈判和平解决有关地区核问题。

  --中国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致力于实现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方将继续努力,推动各方通过对话平衡解决各自关切,缓和目前局势,并致力于推动重启六方会谈。

  --中方一贯致力于在伊朗核问题上劝和促谈,积极参加通过对话和谈判方式解决该问题的外交努力。在伊核问题六国及伊朗的共同努力下,伊核问题谈判取得实质成效,达成了关于解决伊核问题的第一阶段协议。中国并为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上述协议在伊开展保障监督提供了150万元人民币自愿捐款。目前,六国与伊正进行新一轮对话,中国就全面解决伊核问题提出五点主张,为推动对话进程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方希望有关各方推动实质性谈判取得成效,逐步寻求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的办法。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支持在常规武器领域建立切实可行的信任措施,不断推动国际、区域裁军进程和探索建立信任措施。

  --中国积极参加了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联合国军费透明制度,致力于常规军控领域的透明与建立信任。中方支持根据国际地区安全形势发展,充分考虑各方关切,探讨对常规武器登记册进行必要调整。当务之急是提高其普遍性,增加参与国数量。

  --中国高度重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认真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在立法、执法、能力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效显著,正在积极准备提交新的“行动纲领”国家报告。中方以建设性姿态参加了去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安理会轻小武器高级别会议,并就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提出四点倡议。

  --中方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常规武器贸易,打击非法武器转让和贩运。中方以建设性态度参与了“武器贸易条约”谈判进程。中方对最终谈判会议达成的条约案文没有困难,但不赞同在联大以强行表决的方式达成该条约,因此中方在表决时投了弃权票。目前,中方正在研究签约问题。中方重视常规武器非法贸易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愿与各方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构建规范、合理的武器贸易秩序,并就相关后续工作与各方继续保持沟通。

  主席先生,

  包括联大一委、裁审会、裁谈会等在内的现有多边裁军机制系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确立,几十年来为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军控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裁审会作为该机制唯一审议机构,在讨论确立多边裁军谈判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方希望各方理性看待裁审会的作用和地位,积极务实开展工作,推动此轮审议进程取得进展。

  主席先生,

  中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继续同各国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我们愿与各国携手,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不断推动多边军控进程而继续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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