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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大使傅聪在第71届联大一委关于核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2016-10-17 01:38

  主席先生,

  中国支持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中方一贯奉行公开、透明的核政策,始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始终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是唯一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武器国家。

  中国从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也从不在别国部署核武器。中国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核军备竞赛,将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

  中国始终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各项义务,致力于不断加强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与有效性。中国已签署和批准了所有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

  中方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的宗旨和目标,一直恪守暂停核试验承诺,稳步推进国内履约筹备,致力于推动条约早日生效。今年中方派高级代表团出席纪念条约达成20周年部长级会议,彰显中方对条约的坚定支持。

  中方支持根据“香农报告”授权,在裁谈会早日谈判达成一项非歧视性的、多边的、可有效国际核查的“禁产条约”,反对任何旨在变相在裁谈会之外启动谈判的企图。

  中方高度重视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问题。近年来,中国政府多次发布相关白皮书,向NPT审议进程提交履约国家报告,全面阐述中国的核战略及相关主张与努力。中国积极推动五核国共同落实NPT审议成果,将继续牵头五核国核术语工作组,为增进各方在核领域的理解与互信做出贡献。

  中国主张,应从以下方面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

  第一,应以普遍安全为指导思想。应奉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充分尊重与照顾各国正当合理的安全关切,摒弃冷战思维,从根本上消除核武器存在和扩散的动因与根源,为核裁军取得进展创造必要条件。

  第二,应循序渐进加以推进。全面禁止与彻底销毁核武器难以一蹴而就。核裁军应采取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步骤。核武器国家应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责任,应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大幅削减其核武库。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

  第三,应维护现有多边裁军机制权威。抛开裁谈会、NPT审议机制等现有机制、摒弃协商一致原则,将难以确保各方有效参与,最终也不会形成“有意义”的成果。

  第四,应坚持维护战略平衡与稳定。核裁军应切实遵循“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部署全球导弹防御系统,破坏战略稳定,损害核裁军努力。中方敦促有关方尽快放弃此种谋求绝对战略优势的做法。

  第五,应切实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要实现全面禁止与彻底销毁核武器,一项重要前提与必不可少的步骤是切实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核武器国家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是实现这一步骤最现实可行的途径。中方呼吁核武器国家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谈判国际法律文书。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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