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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王昶参赞在第72届联大一委关于常规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2017-10-20 10:09

主席先生:

  常规武器问题涉及面广,既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形势密切相关,又直接涉及各国正当安全利益,需要各国广泛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平衡处理。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在解决常规武器滥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公约及5个议定书的“完全成员国”,中方一贯支持公约各项工作,忠实履行公约及其所附议定书义务,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去年,中方以建设性的姿态参加了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为妥善解决常规武器所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做出积极贡献。

  主席先生,

  近年来,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LAWS)问题引发的人道主义关切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中方认为,LAWS的使用应遵守联合国宪章和武装冲突法,尊重他国领土主权完整,重视此类武器可能引发的人道主义等各方面问题。中方支持并将积极参与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中方重视解决非国家行为者滥用“简易爆炸装置”(IED)引发的人道主义关切,支持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就此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今年以来,中方与比利时作为联合国IED处置标准工作组共同主席,在联合国地雷行动处的协助下,研究制定了一套IED处置标准,旨在清除维和行动的障碍、减少人道主义伤亡,特别是为深受其害的国家提供借鉴,提高其处置能力。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通过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等方式,继续为妥善解决IED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主席先生,

  当前,轻小武器非法转让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恐怖极端势力蔓延,恶化了有关地区的动荡局势。中方认为,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各国应认真落实《行动纲领》和《识别与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等各项义务,不断加强各国相关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多边进程,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和地区稳定。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包括轻小武器在内的军品出口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根据国内有关法规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实行严格管理。

  中方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常规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和贩运。中方一直以积极、建设性态度参与《武器贸易条约》谈判进程,连续三年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条约缔约国会议。中方将继续为构建合理武器贸易秩序、妥善解决武器非法转让、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中方重视军事透明问题,致力于增进与世界各国的军事互信。中方一贯高度重视并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有关工作,近年来每年向登记册提交上一年度武器转让数据。去年中方积极参与登记册政府专家组工作,提出了不少有益建议。中方愿继续支持参与登记册有关工作,并为增强登记册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做出努力。中方积极评价“军费开支报告制度”,认可其作为联合国透明领域的重要机制,在增进各国互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中方还积极参加“军费开支报告制度”专家组会议。中方愿不断增强各国互信,促进国际和平、安全和稳定。

  主席先生,

  中方积极致力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事业。中国政府已通过捐款、援助器材、举办培训项目、实地指导等方式,向40余国提供了总额逾9000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扫雷援助,培训500余名专业扫雷技术人员。201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大维和峰会宣布,中方将于今后五年举办10个扫雷援助项目。中方目前正积极落实有关项目,为柬埔寨和老挝举办的扫雷培训班正在中国南京举行。中方并将向柬、老提供人道主义物资援助。

  中方愿继续同各方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常规军控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与突破,为解决常规武器滥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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