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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第77届联大一委关于生化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2022-10-19 22:30

主席先生:

当前形势下,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各方应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对话合作,捍卫两个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维护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生物安全没有国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4月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国际社会要共同应对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全球性问题。中方愿与与各方一道,进一步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公约九审会取得实质成果。中方有以下主张:

一是重启核查议定书谈判。建立核查机制是确保军控、裁军领域各项条约权威性、有效性的最佳手段。生物安全领域不应成为例外。我们再次呼吁公约审议大会做出决定并成立特设机制,以2001年接近达成一致的草案为基础,重启有法律约束力的核查议定书谈判。在核查机制建立之前,应在建立信任措施表格中,增加“缔约国在其他国家开展的生物军事活动”项目。希望美国作为境外生物军事活动最多的国家,支持上述倡议并自愿、率先做出宣布。


二是解决合理遵约关切。不久前,公约缔约国在日内瓦举行协商会议,审议美国的遵约问题。俄方提出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尚未得到美方有针对性的回应。美方作为公约缔约国和存约国,有义务对俄方指控及包括中方在内其他缔约国提出的问题作出全面、深入澄清,做遵约表率,建立国际社会对美方履约的信心。中方支持各方继续通过专家组等形式开展技术评估,提交评估意见。缔约国可考虑继续利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机制,包括公约第六条相关安排,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科技发展审议。负责任的生物科研对于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学造福人类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并共同推动公约审议大会核可。我们也支持各方继续开展讨论,以便审议大会就建立科技审议机构作出决定。

四是积极促进国际合作。疫情背景下,促进生物科技和平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更加突出。我们鼓励国际社会积极落实去年第76届联大通过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在联大框架下开展开放、包容、公正的对话,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关系,切实保障发展中国家在生物等领域和平利用的权利,全面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不断促进生物科技的和平利用及普惠共享。

“使用生化武器事件联合国秘书长调查机制”的成立有独特历史背景, 一些国家对机制的授权、启动门槛、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等一直存有关切。我们相信,联合国秘书长会秉持客观公正态度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中方将继续支持并深入参与机制能力测试等活动。我们也支持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对该机制的运作规则等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主席先生,

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拥有库存化武的国家,应切实履行责任,尽快完成库存化武销毁。不久前,中日双方邀请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和执理会代表团视频访华,就加快日遗化武销毁进程建言献策。日遗化武销毁已第四次逾期,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履行承诺,加大投入,尽早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

中方对禁化武组织的政治化现状深表关切。忽视缔约国间沟通和磋商,动辄付诸表决的做法严重损害公约权威和有效性,对禁化武组织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再次呼吁有关国家停止政治操弄,共同改进禁化武组织工作氛围,推动禁化武组织工作回到对话协商的轨道上来。

中方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化学武器,对指称使用化武事件,应严格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秉持公正、客观、专业原则,通过对话与合作查明事件真相。对话合作是解决叙利亚化武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中方坚决反对出于地缘政治需要,把叙化武问题工具化,挑动对抗,打压异己。希望叙政府和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在公约框架下,以建设性态度开展合作,推动未决事项取得积极进展。

中方希望“执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决议草案能够坚持平衡、全面原则,在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基础上凝聚共识。希望中方的立场和关切在草案中得到妥善反映。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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