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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胡小笛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核安全、核保安及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专题发言

2004-04-29 00:00


  主席先生:

  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及其国际合作,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重要目标之一。切实加强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工作,有助于全面实现条约的各项目标,并对核裁军和防止核武器扩散起到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及其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希望,机构能进一步加强技术合作的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世界核能、核技术应用的不断发展。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要对机构的促进性活动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机构技术合作有足够的资金和可靠的来源,并为机构技术合作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便利。

  加强核安全和核保安、防范核恐怖主义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国际原子能机构作为全球核领域中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上述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可在制定核安全和核保安标准、导则等方面提出建议,协调各国参与相关活动,并可发挥重要作用。

  主席先生,

  和平利用核能是中国能源战略的重要方面。中国的核电事业正在稳步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迄今已经建成9个核电机组,还有2个机组正在建设之中,计划2005年前全部建成投入商业运行。届时中国的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900万千瓦,约占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的2.3%。为满足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中国的核电还将有进一步的发展,据初步设想,2020年中国的核电装机容量可望达到3200万千瓦左右。

  中国重视机构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积极参加了机构各项活动。自加入机构以来,中国在核电建设、安全运行和核技术应用等领域,从机构的技术合作与援助中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帮助。我们也通过捐款或实物捐助的形式,为机构的技术合作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支持机构根据《规约》宗旨在加强核安全与保安及防范核恐怖主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并积极参与机构尽早完成《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的修订工作。中国赞赏机构近年来在加强核安全、辐射安全、运输安全和废物管理国际合作方面所做的努力,注意到机构正在制定一整套系统的安全标准,并加强其在全球范围的适用。已加入了包括《核安全公约》在内的13项核能领域的国际公约或协定并积极参与了机构开展的《核安全公约》履约工作。中国还参加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起草与磋商,目前已启动加入公约的有关工作。

  我们赞赏机构在射源安全和保安方面所做的努力,积极参与了机构制定“辐射源安全和保安准则及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中国政府已致函机构总干事支持机构开展该项活动。

  中国政府同时非常重视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目前已经与16个国家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与许多国家开展了核技术在食品、农业、医学、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用的富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将继续努力扩大与各国在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中国向本期筹备会提交了工作文件,系统阐述中方在和平利用核能问题上的立场。中国还在相关事实文件中全面介绍了为此采取的措施。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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