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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笛大使关于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发言

2005-05-19 00:00

  主席先生:

  防止核武器扩散有利于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几十年来,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发挥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该体系逐步得到了加强。

  近年来,核不扩散领域的形势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地区核问题不时出现,非法核走私网络曝光,恐怖主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合的危险上升。国际社会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正面临严峻考验。

  核武器扩散有其复杂的根源,与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不断改善全球和地区的安全环境,对防止核武器扩散至关重要。为此,各国应致力于树立基于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国家关系,保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普遍安全。

  防止核武器扩散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和促进国际及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安全,任何防扩散措施都应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应谋求在现有国际法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有关核武器扩散的关切,不应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应采取双重或多重标准,更不应借防扩散谋求其他目的。

  防止核武器扩散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要争取国际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理解和支持,就必须确保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公正性、合理性和非歧视性。任何加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努力,都应在各国普遍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进行,应充分发扬多边主义,重视发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作用。

  为有效应对核不扩散领域的新挑战,国际社会应进一步促进《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工作,推动所有有关国家签署和批准“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和“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进一步完善国际核出口控制机制,加强对核武器和核材料的实物保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加强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不应损害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只有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有效推进防扩散。

  主席先生,

  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来,中国一直严格履行条约关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义务,奉行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也不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反对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国家扩散核武器。

  中国一贯支持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国际努力,致力于加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中国认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是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支柱。我们支持机构加强保障监督的努力,支持机构根据《规约》,切实履行其核查职责。

  中方致力于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我们欢迎和赞赏古巴和东帝汶加入条约,同时呼吁尚未加入的国家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并根据条约规定将其全部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向本次大会提出了《关于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工作文件,即NPT/CONF.2005/WP.3号文件,希望其内容能反映在第二主要委员会报告和本次审议大会的最后文件中。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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