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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军与军控大使胡小笛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二主要委员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05-05-25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关注伊朗核问题,主张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框架内通过和平谈判早日妥善解决该问题。

  中国注意到,伊朗多次重申不发展核武器、严格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义务的立场。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伊朗在严格保障监督下的和平利用核能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

  自伊朗与欧盟三国去年11月达成协议以来,伊核未决问题正在逐步取得积极进展。我们希望伊方继续与机构全面合作,执行机构理事会决议,早日批准附加议定书。中方赞赏机构为核实伊朗履行保障监督协议问题所开展的专业、有效的工作,希望机构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核实所有未决问题。

  主席先生,

  中国高度赞赏伊朗与欧盟国家致力于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决心支持伊朗与欧盟三国为达成伊核问题长期解决方案所进行的谈判。中方希望,双方继续从促进地区和平与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保持耐心,体现灵活,逐步减小分歧,推动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其他有关各方也应当和能够作出积极努力,为谈判最终取得成果创造有利条件。

  中国坚信,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通过对话、以和平外交方式解决伊朗核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的一系列伊核问题决议,已为和平解决该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希望,国际社会继续以建设性的方式鼓励对话、协商与合作,为增进各方信任、促进伊欧谈判、推进核查进程创造良好的氛围,推动伊朗核问题在机构框架内尽早得到妥善解决。这不但有益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且有利于体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权威和切实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国与各方就伊朗核问题保持着密切沟通与合作,愿为早日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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