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裁军与军控 > 其他裁军军控问题
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在裁谈会三期会上的发言

2003-08-07 00:00

 

  主席先生:

  在7月31日的全会上,我就外空问题做了发言。今天,我主要想谈谈中国代表团对裁谈会工作计划问题的看法和立场。

  中国代表团一贯认为,既然各方对裁谈会工作的优先任务意见相异,那么,需要的是全面、平衡地照顾各方关切,同时就核裁军、禁产条约、外空、无核安保等重要议题开展谈判。这是顺利达成“工作计划”的正确途径,也完全符合裁谈会的性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裁谈会迄未能达成这样一项工作计划。

  众所周知,多年来,中国代表团积极支持裁谈会工作,赞成就核裁军、无核安保和禁产问题进行谈判。这一立场没有变化。另一方面,鉴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现有法律机制不足以防止外空武器化、外空武器技术长足发展等,外空面临着被武器化的危险,谈判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问题已十分迫切和必要。因此,中方一贯主张并坚持认为,裁谈会应立即建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PAROS)问题特委会,谈判防止外空武器化和禁止外空武器相关国际法律文书,以切实防患于未然。中方的这一立场是为了和平利用外空这一根本目的,有利于所有国家、包括空间大国的利益,符合历年来联大PAROS决议的要求,得到绝大多数国家的理解和支持。

  主席先生,

  作为军控与裁军领域的唯一多边谈判机构,裁谈会已连续6年未能开展实质性工作。为打破僵局,中方已体现了巨大的灵活。2002年6月,在外空特委会职权问题上,中方不再坚持要求“谈判”,转而提出有关工作应“以谈判相关国际法律文书为目标”的建议(载于CD/1682号文件)。虽然绝大多数代表团对这一建议表示赞赏,但裁谈会仍未能据此达成外空问题工作计划。

  许多代表团也在为裁谈会达成工作计划而努力,并提出了建设性方案。继“阿莫林方案”后,2002年7月31日,阿尔及利亚大使代表五国大使提出了一个裁谈会工作计划建议。今年1月23日,比利时大使正式代表五大使提出该建议(载于CD/1693号文件)。6月26日,比利时大使又代表五大使对该方案的外空特委会职权做了修改,即删除“没有偏见”(without prejudice),增加“包括谈判相关国际法律文书的可能性”(including the possibility of negotiating relevant international legal instrument)的措辞。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外空特委会职权,与中方“以谈判相关国际法律文书为目标”的立场仍有很大距离。

  为推动裁谈会重新开始实质性工作,并考虑到有关方面的关切,中方愿再次体现灵活,接受6月26日五大使新建议有关外空特委会的职权,并准备参加对五大使“工作计划”方案(包括6月26日的新措辞)的协商一致。希望其他有关方面对中方的这一建设性姿态作出积极回应,使裁谈会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