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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第五次双年度会议上有关《识别与追查文书》的发言

2014-06-17 21:17
 

  主席先生:

  当前,打击非法小武器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国应进一步落实《识别与追查文书》相关规定,不断增强自身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与援助,提高国际社会打击非法小武器贸易整体水平。中方认为可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努力:

  第一,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各国政府在打击武器非法贸易方面承担首要责任,应根据国情建立和完善国内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出口管制体系,严格履行安理会禁运决议,从源头上防止合法轻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武器生产国应确保每一件轻小武器在生产时即打印适当、可靠、可由生产国主管部门“溯源”的标识。各国应建立轻小武器生产、持有和转让等方面的完备和准确的记录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长时间保存相关信息,这对加强本国轻小武器管理、增强追查能力至关重要。

  第二,加强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总结和推广在小武器标识、记录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加强各国海关、警察、边防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的相关资源及合作渠道。

  第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国际社会应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纳入地区和国际反恐及打击跨国犯罪的框架;加强维和与战后重建的努力,切实帮助有关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根本解决轻小武器问题创造条件。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确保文书的落实工作,制定了符合《行动纲领》和《识别与追查文书》规定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小武器生产、出口、使用记录保存体系。

  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的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与其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保持着经常性的业务联系,中国警方也积极与国际刑警组织就追查非法小武器开展了合作。中国政府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中方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切实打击非法轻小武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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