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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郭晓梅在第65届联大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报告”议题的发言

2010-10-29 07:44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宋相宪院长所做的报告。

  中方一贯重视国际刑事司法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建立一个独立、公正、有效且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以作为对国家法律体系的补充,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促进世界和平,实现司法正义。我们也一直高度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已经七年有余,不仅在自身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一些进展,而且已经进入全面司法运作,启动了数起案件的调查审判,在司法实践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应当说,法院活动提高了国际社会对国际刑法的关注度。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法院的某些作法给相关地区的稳定和国家间关系的和谐带来一定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

  今年6月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的罗马规约第一次审查会议通过了关于侵略罪条款的修正案。中方作为观察员,以积极、负责任的态度参与了侵略罪条款的谈判。中方注意到,部分国家对于目前侵略罪条款尚有关切和保留。我们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也愿意与各国就此保持沟通。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认为,作为国际社会的一部分、世界和平与安全体系的一分子,法院成功运作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相关国际组织的配合,法院的行动必须在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现代国际法体系内进行。国际司法正义与和平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追求司法正义的目标应以捍卫和平与安全的核心价值、维护国际秋序的和谐与稳定为根本要求。因此,我们希望法院在未来工作中能够更加审慎地行使职能,进一步树立威信,以客观、公正的表现赢得国际社会更广泛地信任和支持,为和平与正义事业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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