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大会代表团团长、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0周年特别会议上的发言 |
2014-06-09 09:37 |
主席先生: 首先祝贺您当选本届缔约国会议主席,相信在您的有力领导下,本届会议必将取得圆满成功。我也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的致辞。 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0周年。《公约》是由国际社会广泛参与、历经近十年谈判制订的重要国际海洋法文件,确立了现代海洋法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在纪念《公约》生效20周年之际,中国代表团谨向那些为《公约》的诞生和促进《公约》生效做出贡献的人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在此,我们欢迎尼日尔成为《公约》大家庭的新成员,呼吁尚未批准公约的国家尽快采取行动。 《公约》生效20年来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公约》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接受,缔约方已达166个。《公约》设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运作良好,为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联合国框架下建立起多个涉及《公约》事项的机制,促进了《公约》的执行和国际海洋法的发展。 主席先生,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海洋事业,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倡导构建和维护和谐海洋秩序。 构建和维护和谐海洋秩序,既要尊重各沿海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也要尊重所有国家,包括沿海国和内陆国,合法、和平利用海洋的权利和自由。 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密切相关的,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我们要同时兼顾对海洋的合理利用和科学保护,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及统筹协调,以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和维护和谐海洋秩序,各国应秉承《公约》精神,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公约》的平等和统一适用。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这是国际法治精神的体现。 主席先生, 中国是国际海洋法治与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坚定维护者和促进者。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公约》的具体规定,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式的合法权利。中国政府认为,和平解决海上争端最有效的途径是由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协商,这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 主席先生, 海洋是辽阔的,比海洋更辽阔的,是人类的胸怀。我们希望,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各国遵循包容与合作的精神,为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海洋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