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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李永胜在第71届联大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报告”议题的发言

2016-10-31 05:03

主席先生,

  很高兴在本届联大就“国际刑事法院报告”议题发言。中国代表团感谢西尔维亚·费尔南德斯·德古尔门迪法官所作的报告。

  中国一贯重视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促进国际法治、惩治严重国际罪行方面发挥的作用,始终以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建设,一直高度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作为观察员国参加了历次缔约国大会,表达中国的立场和观点。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最近有若干非洲国家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我们尊重这些国家的决定,也理解他们长期以来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关切。法院从建立之初受到非洲国家的普遍欢迎和支持,到日渐遭到越来越多非洲国家的批评、反对甚至退出,这其中原因发人深省。

  国家负有惩治国际罪行、消除有罪不罚和实现正义的主要责任。法院的建立是作为国家司法管辖的补充,理应充分尊重国家司法主权,而不是取而代之,更不应沦为某些国家或集团谋求政治利益的工具。如何审慎行使《罗马规约》规定的职权,以客观、公正的表现赢得信任和尊重,实现法院建立之时的初衷,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还注意到,目前已有32个国家批准或接受侵略罪修正案。侵略罪修正案待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即可生效。中国代表团认为,侵略罪问题牵涉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在认定侵略行为上具有排他性的权力,法院对侵略罪的认定必须在《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框架下有序实施。如有关国家没有接受侵略罪修正案,则法院不能对此行使管辖权。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愿在此重申,支持国际社会惩治严重国际罪行、促进实现司法正义的努力,同时希望国际刑事法院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确保其维护司法正义的努力真正有利于促进和平、稳定和民族和解,为和平与正义事业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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