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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爽:中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

2020-10-20 04:39

  10月20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大使在第75届联大法律委员会“国内和国际法治”议题一般性辩论中发言,重点介绍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耿爽大使发言全文如下:

  腐败是全民公敌,是社会毒瘤,侵蚀公平正义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世界各国应携手应对。中国一直主张并积极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中国代表团欢迎联大在“国内和国际的法治”议题下讨论“防止和打击腐败的措施”分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巨大努力,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坚持依宪治国,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以立法形式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三是坚持中国法治道路。既学习借鉴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又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开展适合自己的法治实践。

  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惩治腐败奠定了重要基础,提供了根本保障。过去几年间,中国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完善反腐败制度建设。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设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二是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近年来先后制定《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修订《公务员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断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

  三是强化反腐败追逃追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无论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把他们绳之以法。

  四是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国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和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共169项。积极参与并推进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

  中国反腐斗争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为全球反腐治理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反腐治理与国际合作,维护联合国在全球反腐治理中的权威,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全球反腐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张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反腐治理体系。全球反腐治理应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尊重各国依据本国国情采取的反腐败政策和措施,反对搞双重标准,反对通过“长臂管辖”等单边主义做法侵犯他国主权和利益。

  2021年将举行反腐败特别联大,中方将继续高举多边主义旗帜,与各方一道积极开展筹备工作,推动会议圆满成功,为促进全球反腐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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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大自2006年起,每年就法治议题举行一般性辩论,主要就如何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加强和促进法治展开讨论,并围绕分议题进行重点发言。根据第74届联大有关决议,2021年6月将在联合国总部举行“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大特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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