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爽: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共建美丽海洋家园 |
2020-12-09 01:30 |
12月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大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上发言,重点阐述中国关于全球海洋治理的政策主张。耿爽发言全文如下: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发展,把各国人民连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海洋的和平安宁、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生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共建美丽海洋。为此,中方主张: ——我们要坚持多边主义,凝聚全球海洋法治共识。《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是多边合作的重要成果,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重要法律规范。中方支持各方以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为基础,以合作共臝为目标开展海洋合作,支持联合国在海洋环保和海洋开发中发挥关键作用。中方全面参与《公约》及联合国框架下的海洋治理机制,深入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和“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制订等重大国际立法进程,坚定支持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依据《公约》履职尽责。 ——我们要重视海洋生态文明,携手应对海洋环境挑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各方应与海为善,以海为伴,系统拓展对海洋的认知,积极研究并有效应对过度捕捞、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海洋垃圾等传统和新兴海洋问题。中方一直秉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养护和修复。中方愿与各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我们要深化海洋务实合作,为疫后经济复苏注入“蓝色活力”。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全面冲击,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海洋合作可成为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要积极落实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巩固和发展开放包容、具体务实、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中囯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与有关国家的双边海洋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中方愿继续通过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我们要促进对话协商谈判,共同维护全球海洋秩序。善意、准确、完整地解释和适用《公约》是有效执行《公约》的应有之义。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遵循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各国应本着平等互谅的精神,通过谈判协商妥善解决涉海分歧。国际司法机构应切实遵守国家同意原则,在当事国授权范围内行使管辖权,正确解释和适用《公约》,支持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意愿和努力,促成长期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案。 中国将始终做全球海洋治理的建设者、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国际海洋秩序的维护者。我们愿继续同各国一道,本着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精神,深入参与全球海洋事务,共同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