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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第69届联大关于“海洋和海洋法”议题的发言

2014-12-09 06:31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今年,我们隆重纪念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0周年,回顾了《公约》生效20年以来取得的发展成就。《公约》为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国愿与各国一道,进一步推动建设和谐海洋,在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促进海洋的和平、安全、开放,平衡海洋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国际社会成员的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

  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了本届联大海洋和海洋法决议和可持续渔业决议案文的磋商。在此,我愿感谢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查尔斯大使和新西兰的瑞维尔女士作为两决议磋商协调员作出的贡献。

  主席先生,

  我愿借此机会阐述中国代表团关于海洋和海洋法各相关领域的立场和主张。

  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工作,积极评价委员们的辛勤努力和工作成绩。中国支持委员会严格按照《公约》及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确保有关划界案审议的质量和专业性,并赞赏委员会为平衡处理沿海国合法权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作出的积极贡献。中国代表团注意到委员会日益繁重的工作量,呼吁各方继续推进改善委员会工作条件以及解决委员医疗保险等问题,帮助委员会顺利履行职责。今年中国再次向有关自愿信托基金捐款20000美元,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

  二、中国代表团祝贺国际海底管理局一年来取得的成就,特别是举行了海管局成立20周年纪念会议,核准了七项国际海底矿区申请,显示国际海底工作充满活力。中国支持海管局秘书处在准备制订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的过程中,继续通过调查问卷和研讨会形式,吸收包括承包者在内尽可能广泛的利益攸关者的意见。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国家有效、全面参与国际海底事务,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了帮助。今年中国再次向管理局自愿信托基金捐款20000美元,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委员出席管理局法技委和财务委员会会议。

  三、中国代表团注意到,国际海洋法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所涉领域日渐广泛。中国重视和支持法庭在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和推广海洋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赞赏法庭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关注法庭正在审理的首例全庭咨询意见案,并提交了书面意见,认为《公约》和《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并未赋予法庭全庭咨询管辖权,希望法庭充分考虑各方关切,慎重处理相关案件。

  四、国际社会高度重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涉及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妥善处理上述区域中的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对于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工作应循序渐进,充分顾及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需要。

  五、中国代表团高兴地注意到,全球海洋环境报告与评估经常性进程的制度框架已经确立,首份综合性环境评估报告的初稿也即将完成。中国积极推荐专家参与了报告的编写工作,并愿继续为有关工作作出努力。中国高度重视进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发挥应有作用,支持加强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作为进程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六、中国作为负责任的渔业大国,积极参加国际渔业组织的工作,致力于加强对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中国政府愿继续与有关各国一道,共同促进国际渔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合理规范渔业行为,为实现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海洋生态平衡和各国共享渔业利益作出积极努力。

  主席先生,

  中国是国际海洋法治与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坚定维护者和促进者。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公约》的具体规定,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式的合法权利。在有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前,有关各方应开展对话,寻求合作,共同维护有关海域的和平与稳定。中国期待与各国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共享海洋机遇和财富,共谋海洋永续发展,为建设和谐海洋作出努力,让海洋永远造福于人类。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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