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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王民大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5次缔约国会议“秘书长报告”议题下的发言

2015-06-12 05:05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9 条提出的报告,欢迎巴勒斯坦作为新成员加入《公约》的大家庭。

  主席先生,

  和平、发展与合作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目前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发展问题更加突出。今年9月联合国将举行发展峰会,通过2015年后发展议程,意义重大。 海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宝贵空间。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是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重要方面,在全球政治经济和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如何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中方有以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充分凝聚政治意愿,树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公约》序言指出,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密切相关的,

  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当前,世界各国以海洋为纽带,开展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的交流合作,同时,全球海洋也面临着资源生态环境恶化、海洋灾害频发等挑战,再强大的国家也难以独善其身。我们应树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携手应对挑战,开展更多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共赢。三者之间不可分割,每个层面的有效运作都要依靠另外两个层面。为此,应采取综合的海洋管理措施,以确保各层面得到均衡、全面发展。同时,应重视科学研究对决策的重要作用。国际社会应加强科学与政策的结合,把海洋科学研究纳入决策的主流,鼓励开展跨学科和跨部门的海洋科学研究及成果分享。中方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报告与评估经常性进程”,该进程是联合国致力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践,相信有关评估能为各国制定海洋政策、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保障各国平等参与国际议程和规则制订的权利。无论是保护海洋,还是利用海洋,都需要以能力建设为依托。各国在能力建设方面差距明显,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用和保护海洋的能力都显不足。国际社会应优先考虑解决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并确保各国在海洋领域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平等权利,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关切,切实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问题。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科技兴海战略的实施,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中方期待与各国进一步加强合作,借鉴各国的宝贵经验,为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主席先生,

  缔约国大会不是讨论南海问题的场所。但刚才有个国家在发言中就南海问题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我不得不做出回应。我讲三点。

  一、中国的岛礁建设是在中国领土内进行的,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合法、合理、合情,主要是为了改善驻守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更好履行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等方面承担的国际义务,为中国和周边国家以及航行于南海的各国船只提供服务。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关心自己岛礁和海域的环境保护。中方岛礁建设有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不会破坏南海生态环境。相关建设也不会减损各国享有的合法的航行自由,反而有利于共同应对海上挑战,更好保障航行安全。

  二、刚才这个国家代表提出的问题的实质是这个国家非法侵占中国的岛礁。这个国家在此次缔约国大会上大谈特谈南海问题,企图欺骗国际社会,向中国施压,迫使中国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妥协退让。我在此正告这个国家,你们打错了算盘,算错了账。中国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如磐石。无论是在缔约国大会,还是在联合国,即使你们讲一千、道一万,你们的图谋永远都不会得逞。中方一贯主张,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式的合法权利,和平解决海上争端最有效的途径是由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协商。中国对这个国家单方面提起的仲裁,不接受、不参与。中方奉劝这个国家迷途知返,尽早回到双边谈判解决南海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三、海洋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际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没有和平安宁的环境什么事也做不成。中国是南海和平稳定的坚定维护者,与东盟国家全方位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正在打造“命运共同体”。中国支持并倡导处理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稳定。中国愿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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