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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第73届联大关于“海洋和海洋法”议题的发言

2018-12-11 12:08

主席先生,

  海洋是全球合作与发展的重要领域。各国应携手推进海洋法治,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我愿分享中国有关立场和主张:

  第一,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愿和各国一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在海洋领域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不断前进。

  第二,发展蓝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致力于平衡处理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积极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14。中国欢迎联合国海洋大会、全球可持续蓝色经济会议的举行,希望各国共同努力,将有关政治意愿转化为切实行动。

  第三,促进国际海洋法治,维护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海洋事务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框架和基本依据。同时,《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各方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善意地解释和适用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海洋法规则。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划定沿海国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以及实施“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作出贡献。期待三大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继续忠实履行《公约》赋予的职责。

  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文书的制订,政府间大会已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该国际文书的谈判应坚持协商一致原则,以共识为基础循序推进,在《公约》框架下出台合理平衡、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维护国家间共同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关于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的制订,中方于今年9月针对更新后的开发规章草案提交了评论意见。规章应严格遵守《公约》及其1994年执行协定的规定和精神,以鼓励和促进“区域”内资源开发为导向,同时切实保护海洋环境。规章制订工作应基于客观事实和科学证据,借鉴各国经验,循序推进。

  主席先生,

  中国致力于在海洋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和促进能力建设。今年,第六届大陆架和“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垃圾防治创新途径研讨会、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国际研讨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等一系列会议在中国举行,取得丰硕成果。中国还持续向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自愿信托基金提供捐助,支持发展中国家参与有关工作。

  主席先生,

  全球渔业活动攸关粮食和营养安全、防治海洋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需各方通力合作。中国致力于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我愿分享中国有关立场和主张:

  第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中国大力发展健康可持续的水产养殖,并在渔业管理中重视采用生态系统方法和预防性方法,加强科学评估与渔业政策的对接。

  第二,完善国内渔业制度,加强渔业执法。中国建立了完备的渔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采取渔船建造许可、捕捞许可等方式加强渔业准入监管,不断加强海上执法和港口检查,切实执行国内法和履行有关国际义务。

  第三,广泛参与国际合作,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活动。中国积极开展双多边渔业合作,深入参与有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工作,严格遵守其通过的养护和管理措施。对非法捕捞“零容忍”,“有报必查、查实必处”。

  主席先生,

  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安排是1995年《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确认的重要渔业管理框架。中国支持在2019年举行《协定》缔约国第十四轮非正式磋商,围绕“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安排的绩效评估”这一主题交流看法。中国注意到决议草案要求联合国秘书长邀请包括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安排在内的有关各方就上述主题提交意见,并要求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发布有关意见。中国敦请联合国海法办在遵循以往实践的基础上尽职履责,妥善处理各方关切,推动非正式磋商顺利进行,为促进可持续渔业发挥积极作用。

  主席先生,

  中国作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者、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和国际海洋法治的维护者,将继续与各国一道,深入参与全球海洋事务,共同促进海洋法和国际渔业制度的发展,为建设美好蓝色家园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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