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法律与条约 > 联大六委
中国代表齐大海先生在第五十七届联大第六委员会关于“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议题的发言

2002-10-02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感谢斯里兰卡的罗汉·佩雷拉先生对大会51/210号决议所设立的特委会工作的介绍,该介绍为我们进一步讨论该议题提供了有益的基础。同时,感谢秘书长根据联大第50/53号决议提交的题为“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的报告。

  2001年9月11日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不仅给美国人民造成了巨大创伤,也震惊了整个世界。它再次提醒人们,天下还远不太平,恐怖主义已成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威胁,打击恐怖主义尤有其特殊性和紧迫性。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一周年之际,我愿在此代表中国代表团向罹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其亲属表示诚挚的同情和慰问,并再次强烈谴责恐怖主义这一野蛮行径。
令人欣慰的是,一年来,国际社会在国际反恐斗争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合作,合作涉及反恐磋商,反恐情报交换,恐怖组织资产冻结等许多方面,实践证明这对打击恐怖主义是富有成效的。

  联合国是各国就打击恐怖主义开展合作的重要场所,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应起主导作用。“9·11事件”后,安理会迅速通过了有关决议,成立了反恐委员会,并根据宪章第七章针对恐怖主义采取了非武力的强制措施。这表明,安理会作为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的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联合国大会在反恐斗争方面所起作用也不容忽视。面对恐怖主义的威胁,制定反恐公约成为当前国际立法的优先领域之一。大会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独特作用。自1996年联大重设反恐特委会以来,已制订了《制止恐怖主义爆炸国际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这两项公约均已生效,开始在反恐斗争中发挥作用。另有《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和《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正在制订中,中方将继续积极参加这两项公约的起草工作,希望它们尽早获得通过。

  中国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无论其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应坚决予以谴责和打击。打击恐怖主义要标本兼治,应综合采取政治、经济、外交、社会和其他手段,彻底铲除恐怖主义的根源。解决发展问题,消除贫困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应以更大的紧迫感重视发展问题。打击恐怖主义的一切行动均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应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恐怖主义属于极少数极端邪恶势力,不能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或宗教相联系。反恐斗争是和平与暴力的较量,不是民族、宗教或文明的冲突。应承认和尊重文明多样性,各种社会制度和文明应求同存异,长期共存。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合作。“9·11事件”后,中国支持包括安理会在内的联合国各机构通过一系列反恐决议,认真执行有关决议,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签署《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安理会反恐委员会的工作以及联大反恐特委会对仍待完成的两公约的起草工作,还与有关国家进行了反恐磋商与对话。中国还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一起签署了《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根据该协定即将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反恐斗争中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东突伊斯兰运动”是国际恐怖势力的一部分,在中国境内外制造了大量恐怖暴力事件,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中方对安理会将“东突伊斯兰运动”列入其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名单表示赞赏,并将与国际社会继续进行合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