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法律与条约 > 联大六委
中国代表苏伟先生在第五十七届联大第六委员会关于“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的报告”议题的发言

2002-10-03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要感谢宪章特委会主席马尔基扬·库雷克先生对特委会工作所做的介绍,对他卓越的领导才能表示赞赏。

  援助因执行制裁措施而受影响的第三国问题,一直是宪章特委会优先审议的议题之一,特委会对其审议已有10年左右。然而,在该议题上的进展却是缓慢的,本届特委会就此议题也未能取得积极进展。中方认为,有关建立专门基金和永久磋商机制的建议是有意义的,值得深入研究。此外,中方注意到1998年专家组报告(A/53/312)在这方面的建议,愿与各国一起探讨在该报告建议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工作的可能性。目前情况下,应通过多渠道的财政安排或经济援助等方式,尽量减轻第三国所受损失。希望特委会能尽早就此议题取得积极成果。

  制裁作为应付威胁和破坏国际和平的办法,影响大、涉及面广,尤其是对第三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慎重决定采取制裁措施,采取制裁应有严格标准,尤其应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制裁应以用尽宪章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前提之一。中方不赞成把制裁作为预防性措施,并认为制裁不应在时间上毫无限制。在此问题上,中方认为俄罗斯联邦关于“采取制裁和其他胁迫措施的基本条件和标准”的提案是建设性的,值得进一步讨论。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在长期实践中发展起来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适时对维和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做出总结从任何角度看均是有益的。截至目前,联合国实施的维和行动已有50多项,时间也已跨越半个世纪,进行这项工作的条件是基本具备的。

  关于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问题,中方对塞拉利昂和英国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并祝贺其题为“预防和和平解决争端”的修正提案在今年特委会届会上获得通过。

  关于托管理事会现状和前途问题,鉴于其已于1994年中止工作,中方认为目前尚无撤销或转变其职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因撤销或转变其职能涉及修改宪章,必须在加强联合国作用及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通盘考虑,谨慎行事。

  关于特委会作用问题,中方认为,只要各方拿出政治诚意,特委会是可以发挥人们期望其发挥的作用的。因此,中方不赞成削弱甚至取消特委会的主张。原则上,特委会应有权审议关涉加强联合国作用的任何议题,而不论这些议题是否已在其他机构予以审议。各方可本着务实和协商一致的精神,探讨改进特委会工作和提高其效率的办法。中方注意到日本在这方面的提案,并愿在此议题上与各方深入交换意见。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