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2届联大六委关于“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议题的发言 |
2007-10-11 00:00 |
主席先生: 这是我在本届联大六委的第一次发言。请允许我对您当选六委主席表示祝贺,也祝贺主席团其他成员的当选。我们期待本届联大六委在您的指引下能取得预期工作成效。 主席先生, 国际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威胁,打击恐怖主义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消除国际恐怖主义,需要从预防和惩治两方面入手,尤其应重视预防措施。这就需要世界各国为此进一步加强合作,而法律合作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在此方面,近年来各国的共识增加,联合国主导下的反恐国际法律框架亦已初步形成。去年9月联大通过的全球反恐战略也再次显示了各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共识和决心。 令人遗憾地是,近年来,国际恐怖活动有增无减。根据有关报告,2006年全球恐怖袭击事件达到14,338起,比2005年增加了29%。面对仍呈严峻和紧迫的形势,国际社会任重道远。我们各国需要巩固和加强以下几点共识:我们需要始终坚定地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我们需要继续完善反恐国际法律制度;我们需要重视反恐国际法律的实施效果;我们需要关注并致力于解决产生恐怖主义问题的深层根源;我们也需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我特别要强调的是,打击恐怖活动应在两个条件下进行:其一,须在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前提下,依法进行。其二,须在一视同仁、采取同一标准而非双重标准的原则下进行。在此过程中,联合国应继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重视构建打击恐怖主义法律网络的努力。中国参与了联合国系统各项反恐国际公约的谈判制定工作,迄今参加了11项反恐国际条约,并切实履行条约义务,目前正在就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和《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履行国内法律程序。此外,中国还与有关国家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就打击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国际合作,迄今已缔结双边引渡条约32项,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43项。 在国内层面,继修订《刑法》增加了惩治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条款后,2006年10月,中国制定了旨在预防、控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从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防范恐怖分子融资的制度,该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金融机构报告涉恐可疑交易的义务。 此外,中国继续积极参与国际、区域和双边的反恐合作。今年6月,中国成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正式成员。今年8月,中国参加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平使命-2007”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今年9月,中国武警部队与俄罗斯内卫部队在俄罗斯举行了“合作-2007”联合反恐演习。 主席先生, 联大设立的反恐特委会为起草一项新的全面反恐公约已工作了几年,由于各方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根本分歧,致使起草工作进展缓慢。我们认为,这项公约作为对现行国际反恐法律框架的一个补充,对完善反恐国际法律制度有一定意义。我们希望各国都拿出信心和诚意,本着合作和建设性态度继续参与这项工作,尽早找到解决方案。同时,中国政府赞同在条件成熟时在联合国主持下举行反恐高级别会议的倡议,相信这样的高级别会议将有助于为反恐国际法律合作提供政策指引,也同样将有助于推动这样一项反恐公约的制定和实施。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