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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齐大海在第五十九届联大六委关于“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的报告”议题的发言

2004-10-07 18:10

 

主席先生:

  我愿在本议题下发表几点看法。

  关于援助因执行制裁措施而受影响的第三国问题,特委会讨论已有多年,中国代表团希望特委会能尽快就该问题取得进展。我们认为,制裁措施影响大、涉及面广,并很可能对第三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采用制裁措施必须慎重,并尽可能减少或限制使用这种措施。联合国应积极探讨解决办法,包括建立基金和常设磋商机制等,以解决对因制裁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援助问题。

  关于制裁的基本条件和标准问题,我们认为,俄罗斯代表团提出的“关于采取及执行制裁和其他胁迫措施的基本条件和标准”的订正工作文件(A/AC.182/L.114/Rev.1),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意义,中国代表团对此表示肯定。我们认为,采取制裁应有严格标准,尤其应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须以用尽和平解决的手段为前提,而且应当有时间限制。

  关于改进特委会工作方法和提高其效率的方式方法问题,我们赞赏一些国家为此所做的努力。我们认为,应加强特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其效率。各方应在联合国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本着务实和协商一致的精神,探讨改进特委会工作和提高其效率的办法,我们将对有关建议给予积极考虑。

  关于托管理事会的现状和前途问题,我们的立场没有变化,仍然认为该问题应在加强联合国作用及联合国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盘考虑,妥为处理。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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