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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关键先生在第六十届联大六委关于“《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法律保护范围”议题的发言

2005-10-20 18:35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工作组主席韦纳韦瑟大使为制订《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任择议定书所做的努力,也对各国代表在磋商中所表现出的专业精神表示钦佩。今年是联合国成立60周年,加强联合国作用是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共同愿望。中国代表团认为,完善对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的保护制度,将有助于联合国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崇高目标。

  主席先生,就任择议定书而言,我们主张该议定书应主要为参与面临特殊危险的联合国行动的联合国人员及有关人员提供法律保护。因此,我们赞同联合国在建设和平方面所开展的人道主义、政治和发展援助适用该议定书。同时,我们也赞同有条件地将该议定书适用于联合国开展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其中针对联合国单纯为救助自然灾害而采取的行动,我们主张国家可以在其加入该议定书至联合国有关行动部署之前的任何阶段宣布该议定书不适用于在其领土开展的联合国有关行动。

  我们坚持东道国有权选择是否作出上述声明,目的并非减少东道国在此情况下对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保护的义务,而是希望就此显示,联合国的上述行动并非当然面临特殊危险。这种区分一方面可以减轻联合国和援助国在组织和部署救灾行动上的压力和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励更多国家参加议定书。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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