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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马彦博在第78届联大六委“联合国内部司法”议题下的发言

2023-10-11 20:25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和内部司法理事会关于“联合国内部司法”的A/78/156号和A/78/121号两份报告,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联合国监察员和调解事务办公室的活动”的 A/78/170号报告。

中方积极评价过去一年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成绩和联合国秘书长在提升内部司法效率等方面付出的努力,包括在消除积案、使用多种语文、推介判例法门户网站等问题上采取的有力举措。

中方认为,独立、透明、专业化、资源充足、非中心化的内部司法系统,对完善联合国系统内部建设、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联合国促进法治的重要环节。

主席先生,

中方高度重视联合国内部司法工作,愿就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提质增效,继续完善内部司法程序。中方感谢争议法庭对程序规则作出的修改建议和秘书长的评论意见,并注意到部分修正案还存在分歧。中方认为,理顺证据、时效以及司法审查范围等规则对维持两法庭高效、独立运作至关重要,愿与各成员国就上述问题开展交流。

第二,调解先行,充分使用非正式解决办法。非正式解决办法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和避免诉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方认可监察员和调解事务办公室有关工作,支持监调办继续提升工作人员对调解程序的了解,加强便捷性和保密性,并与联合国其他系统开展合作,促进非正式解决办法得到充分利用。

第三,标本兼治,提前防范化解上游问题。中方注意到,内部司法系统收到的申请反映出一定趋势与问题,包括争议频发的工作类别和所属实体等。建议充分认识高发问题的特殊性,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问责机制,有效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力争将争议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未发之时。

在去年11月举行的有关选举中,中国两名候选人分别当选联合国争议法庭法官和上诉法庭法官。这是中国籍法官首次担任两法庭法官,加强了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地域代表性和语言多样性,有助于高效解决联合国内部争议。我们相信,两位中国籍法官一定不会辜负各方的信任和重托,依法履职、努力工作,为妥善处理联合国内部争议、促进联合国运转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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